第32章 城防軍(第1/2 頁)
“你還不明白,組織對我們的一切都瞭如指掌!
你的一切都在祂的眼中。
我們是都對組織有所怨言,
but,Smith。
you are different。
你越界了,知道嗎?
祂能夠準確的判斷出,你的想法究竟只不過是牢騷,
還是真的會付諸行動,對組織造成實質性的威脅。”
呵。
“也就是說,自從我踏入組織的那一刻起,
我們就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了,對嗎?”
女人不置可否,但其話語就已經表明了態度。
“你知道便好。”
最後,譚毅豪如願以償的沒有執行帶走蘇博士的任務。
但作為代價,他成了蘇墨焱的標本。
這何嘗又不是一場勝利呢?
屬於譚毅豪的;屬於組織的;屬於蘇墨焱的。
不過,七十二小時展現的情報比預料中的還要少,
是因為對方在行動之前違抗了組織而被消除部分記憶嗎?
哪怕如此,所展現出來的情報也足夠蘇墨焱震驚了。
一,雖然對方所使用的技術不甚成熟,但已經足夠完全監控個人的全部腦波。
任何想法,任何行為。
如果沒猜錯的話,哪怕那些本人都未曾意識到的角落,
也難以倖免於難。
甚至,從記憶中出現的兩人對組織的畏懼以及其所具備的規模來看,
想必總部所具有的算力比之本方定然有過無不及。
這就麻煩了。
這就意味著,本來以為是蘇博士一人獨立創作的自己,
對方插手的可能性瞬間提升。
畢竟自己在這個科技水平的文明,
的確也稱得上bug。
二,這個組織,無論怎麼看都不像是亞洲本土組織啊。
包括使用的措詞,包括“尚未在亞洲立穩腳跟”以及時不時冒出的英文。
馬薩卡?
間諜組織?
蘇墨焱只覺愈加頭痛了。
原來這個世界在面臨著深不見底不明底細的共同敵人的情況下,
也會做出這種勾心鬥角,互相派遣間諜組織這等事情啊?
不該對人類的劣根性抱有一絲一毫的幻想的。
不過所幸,國家與國家之間就是這樣的啊,哪怕換了名字也是一樣。
哪怕已經簽訂了《互不為敵條約》這等厚厚的公約,
《反間諜法》依舊不可能會被從歷史的長河中湮滅。
至今依舊實行的《舊·華反間諜法》第三章公民與組織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條規定:
公民和組織應當為反間諜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協助。
因協助反間諜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保護措施。
以及《聯盟反間諜法執行細則》第一條
所有公民在確定有組織或個人實行間諜活動後,可實行一切手段收集證據。
若造成的傷亡不超過3人或50,000元,不予追究責任。
很明顯,在《互不為敵條約》正式實行了數年後的今天。
對於間諜相關的條款也變得瘋狂了起來啊。
不過也多虧了這亂來的《執行細則》,蘇墨焱所需要負責的部分,
壓力驟減。
“接下來,就只需要將得到的資訊交給城防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