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一旦她走了後,會不會再次失蹤,很難確定(第1/2 頁)
在審問過程中,趙雪娥一直不承認自己是趙雪娥,只稱自己叫王榴蓮。在通輯名單中,趙雪娥當年因為和一名婦女爭吵架動手,拿起一塊磚頭擊中婦女的頭部,讓婦女身亡,在被抓入獄之後,一次外出就診中,趁機逃跑,公安下達了通輯令,十幾年了無蹤影。但是,此時的趙雪娥卻拒不承認自己叫趙雪娥,於是,刑警按她所說,到她的家鄉瞭解,根據鄉人的指引,刑警很快就找到了她的家,只是,當刑警拿著她的相片讓其的老父親辨認時,老父親一時猶豫了,好久之後,說,像自己的女兒,卻不是。於是,刑警又從戶籍系統中調出資料檢視,發現,系統中有王榴蓮的資訊。 王榴蓮自己交代,她犯過詐騙罪,稱,小時在村裡讀書,成績一直處於中等,初中畢業後,她去了城裡打工,先是在一個飯店給人洗盤子,掙的不多,因為是透過熟人介紹,老闆給的也還可以,並給她提供住宿的地方,後來,有次,她和同事出去唱歌,忽然發現自己嗓子很好,很有唱歌的天賦,便學開了唱歌。有空了,就去卡拉OK包間陪唱。後來,她還去過其它城市,也在一些地下通道中賣過唱,挺賺錢。 由於她腿有殘疾,很招人同情,就有人主動聯絡她,給她買音箱等裝置,並願意陪她一起四處闖蕩,她也一口答應了,這樣,之後,在她外出演唱時,總會有幾個人跟著她,他們說好,她賺了錢,由幾人一起分。在演唱的過程中,幾個人對她很關照,她就認他們當了哥哥。當她慢慢唱出名氣之後,被人稱作走廊歌手,也有越來越多的人追捧。幾個哥哥建議她上一選秀節目。並稱,一旦她在這些節目中火了之後,就會有更好的機會。 果然,她在選秀節目中,被一家音樂學校的校長看好,免費讓她讀自己的音樂學校,只是,她讀了一段時間後,覺得上學太辛苦,管束太嚴,沒有自由,就逃離了學校。又聯絡上幾個哥哥一起去當流浪歌手。期間,她騙過幾人的錢,稱家裡父母生病,需要錢去醫治,就向他們借錢,但是,借過之後,就一直沒有還。他們慢慢的交了女朋友,於是,他們的女朋友也加入了流浪的隊伍中,她們也跟著我唱歌。我們漸漸的也活躍在了一些公共場合,像酒店,茶社及大排檔上,靠著唱歌賺錢。 刑警根據她的交代,找到了她所說的陪她唱歌的人,而且,據這些人稱,她一直就叫王榴蓮,沒有改過。這令朱懷北一時犯了難,懷疑自己是不是抓錯人了,如果不能證明她就是趙雪娥,那麼,二十四小時後就得放人。一旦她走了後,會不會再次失蹤,很難確定。看著作難的朱懷北,一旁的趙錢多也很急,這件案件,自打她們入手後,便感覺有些奇怪。發現了線索,卻又一時查不出什麼來,實在有些怪異。但是,錯在哪裡,兩人一時又說不清楚,只得耐著性子,再查檢視。 只是,刑警多方瞭解,未能查到陳雪娥絲毫線索,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中,眼看時間一分一秒過去,一旦超過二十四小時,就得釋放王榴蓮。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朱懷北就不和她說案件了,而是談她的往事,讓她回憶一下自己幼時的生活情況,在聊天的過程中,朱懷北刻意和她聊她家鄉的一些事情,當聊到她的鄉名時,她居然說出來了與陳雪娥交待的一樣的鄉名。不知是她口誤,還是記憶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或者,屬於習慣性思維,脫口而出。她這樣說,更加確定朱懷北的推斷,這個王榴蓮,就是通輯中的陳雪娥。 朱懷北在和她聊的過程中,也讓刑警去她所說的鄉里調查,確認一下,看看是不是有陳雪娥這個人。但是,經刑警去了解,查無此人,那麼,陳雪娥又去了哪裡?刑警又去收審陳雪娥的法院去了解,看看審判陳雪娥的記錄中,能不能發現一些疑點。果然,就在紀錄上面,發現了她的一個指紋,於是,法院工作人員建議,給她做一個指紋鑑定,看看王榴蓮是不是陳雪娥。刑警於是按著法院工作人員的建議去做,一時發現,指紋和王榴蓮的一樣。在證據面前,王榴蓮再難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