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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鮮卑人雖然在一系列比較平和的政策下,逐漸融入了漢人之中,但畢竟時日還短,還沒有形成徹底的融合,如果在這個時候,元起率領大軍離開的話,難免會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會藉機挑起境內漢人和鮮卑人的矛盾,這對元起的統治,勢必會造成影響,不利於日後的發展。
再次,元起在一年之內連續平定高句麗、扶余和北疆,不少武將、能臣都被留在了當地,用以安撫當地民眾的情緒和震懾宵小,像魏延、張龍、鄧芝等人,分別留在扶余、高句麗等各地,出征刺塔和辛蠻,這些猛將和能臣是必不可少的,元起必需找到合適的替代者,來替代者接替魏延等人的工作。
另外,元起還要留下足夠多的將士,鎮守燕京,對內可以安民,對外可以保境。尚未完全漢化的鮮卑人中,還存在著少數極端份子,如果他們和冀州的袁丁聯合起來,那將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所以,這次征討刺塔和辛蠻的人手,不能太多,最多隻能抽調出全部軍隊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說,元起麾下雖然有二十四萬大軍,但最多,也只能動用六萬人而已。想要以六萬將士迅速平定辛蠻和刺塔,實在是有些困難。
基於以上幾點原因,元起等人的話題,逐漸轉換到了政策改革上來了,隨著光州併入元起的治下,原有的幽並都督令,顯然已經有些不太適應了,現在的情形,亟待元起在原有的政策中保留精華,然後在加入一些新的政令進去,從而促進幽、並、光三州穩定的向前發展。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元起推遲了戰前的準備,轉而開始和麾下數十名文武官員,共同商討新政的制定。在商討的過程中,最為沉默寡言的,就是田豐了,可是一旦他開口提出意見,就一定是一針見血,直指問題的要害,即使是面對元起的辯論,也絲毫不肯鬆口,直到這個問題,在眾人的反覆磋商之下,得到妥善的解決為止。
七天之後,新的政令出臺了,現在元起掌管著三個州的地盤,而且以後還要攻打辛蠻和刺塔,所以,幽並都督令這個名稱,顯然已經不再適用了,新的政令在大家的商討之下,被命名為燕京律。元起的政治、經濟和軍事中心,都在燕京,以燕京的名稱命名新的律法,也確實是在合適不過了。元協還給了他臨機專斷的職權、總督三州軍政大事的職權以及開府的職權,憑藉著這些特權,元起可以名正言順的制定律令,而不必擔心受到天下士林的譴責,只需在律令正是實行之前。給元協寫一道奏摺,告之實行新令的事情,讓元協瞭解一下新律法的內容,就可以了。
在燕京律中,原有的九禁十八斬、屯田令、鹽鐵令等數種適用的法令被保留了下來,以確保軍令森嚴、促進農事生產以及把鹽和鐵徹底控制在元起手中等等。除此之外,一些促進民族融合,相互協調發展的法令,被命名為華夏令,正式被編入燕京律中。華夏令這個名字。是元起親口叫出來的,除了元起之外,沒有任何一個人明白“華夏”這兩個字,代表著什麼意思,但是既然是元起親口取的名字,而且態度十分堅定,眾人也就同意了下來。華夏令的法令極為嚴厲,對漢人和鮮卑、扶余、高句麗等少數民族一視同仁,凡是試圖分裂民族融合的。挑唆民族矛盾的等等行為,無論是漢人還是少數民族,一律嚴懲不貸。
本著精簡和通俗易懂為根本,燕京律制定出臺之後,一共有十二道法令,共計小項條款一百八十三條,在律令繁雜的漢代,可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