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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他臉都是熱的。被涼涼的晚風一吹,熱度反倒更驚人了般,褪不下去。眉間那被男人輕輕吻過的一點也像是要灼燒起來。讓他恍惚間想到了第一次被球砸中的情景,男人也是這麼摩挲他的臉頰的。
七年之前,是男人劈腿。七年以來,男人對他不聞不問,彷彿世間沒他這個人。等他回來了,卻又做出一副等了他好久,要重新追他的樣子。
可惜,見到這個令他又恨又愛的人,他還是忍不住心尖都在顫。
連他自己都唾棄自己。
男人怎麼能這麼……這麼帥……
以前是很帥,帶一點冷酷的氣質,現在則完全是成熟男人的感覺,披著大衣夾著煙的姿勢瀟灑到極點,舉手投足都是成熟男人的魅力,彷彿有種難以抗拒的致命誘惑。
現在……想爬上男人床的男人女人肯定更多了吧……他不會傻到認為男人會為了他守身如玉。
怎麼會一回來就遇到男人啊……
秦戈仰躺在後座上面,深吸了一口氣。
忽然一個重物搭在了肩膀上,秦戈偏過頭一看,原來是譚晉。
這家夥,醉暈了吧。連撥出的氣都是酒味,腦袋也重得不得了。
街燈一盞一盞略過去,遠處的大廈還燈火通明。電臺裡飄著女歌手沙啞的嗓音,“我們一直忘了要搭一座撟/到對方的心底瞧一瞧/體會彼此什麼才最需要/別再寂寞的擁抱”。
計程車一路開到譚晉家小區門口,暢通無阻。秦戈付了錢,把譚晉拽下車,又費力地把他拽進大門。
譚晉MBA讀完回來之後就買了房子在外面住,是高檔電梯公寓,每個月物業費都要交幾萬,真是燒得慌。在外面住真是好處多多,帶女人回家,開著家庭影院看AV,不想做飯的話在隨便在外面解決就好。
秦戈把譚晉拖到門口,把他渾身的兜都摸遍了,才摸出鑰匙開啟門。譚晉醉得暈乎乎的,大半身的重量都壓在秦戈身上,幾乎把他累死。
他把譚晉推進去,讓他靠著牆,又提起他的腿把鞋脫下,然後自己才進門來穿上拖鞋,誰知剛關上門就被譚晉一個翻身壓在牆上。
譚晉的眼睛很亮,眼角很紅,雙手撐在他臉兩旁,襯衫袖子捲到大臂,連小臂上的青筋都看得一清二楚。
秦戈有點被嚇到:譚晉這是在發酒瘋?把他當仇人了?
“譚晉……”
他剛開口叫了名字,就被譚晉打斷了:“你是不是還喜歡他?”
秦戈迅速反應過來了譚晉在說誰。譚晉的聲音粗粗的,口氣像在咆哮。
“你是不是還喜歡那男人?他到底有什麼好讓你心心念念不忘?明明是他先劈腿,這樣你都還喜歡他?!”
“……你醉了。”
“我沒醉。我清醒得很。你告訴我你到底喜歡他哪一點。哪一點?”
秦戈伸手推開譚晉。跟醉鬼講話是完全沒意義的。
他好不容易把他拖回家,卻要接受他的質問。雖然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能這樣直白地質問他的心事吧。
既然他還有點意識,剩下的就讓他自己處理吧。
秦戈剛轉身搭上門把,就被人從後面抱住了。無論是力道,氣味,角度,都不是男人的感覺。他的身體比意識反應得更快,立刻掙扎起來,譚晉更加使力,把他的腰箍得生疼,動彈不得。
苦悶的聲音從背後傳來:“你說你喜歡他哪一點,我也能做到。”
“譚晉,你喝醉了。”能不能做到都沒有意義。你不是他。
“我沒喝醉,沒醉……”身後的人把頭埋在他肩膀,“秦戈,我喜歡你……”
秦戈僵住了。
這麼幾年譚晉怎麼對他,他心裡清楚。他也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