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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蔥段,正是大名鼎鼎的開鍋手抓肉。
張善水其實並不是真的想要吃手抓肉,這只是他拖延時間的一個戰術。他身體的酒精揮發功能特別強,醒酒比別人快,當然如果能一邊吃肉一邊喝酒,會揮發的更快,同時吃肉的時候一般不會遭到人敬酒,他只是想給自己多爭取一點時間。
“肉上來了,大家不要客氣,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喝了半天酒,雖然吃了一些菜,但已經在草原上住習慣的人還是會覺得自己肚子裡空落落的,聽見扎西的招呼,也就一個個抓起刀子奮戰起來。
張善水給自己割了半截羊脖肉,當地的漢族俗稱的“羊板筋”。這種肉沒有多餘的脂肪,筋厚肉瘦很有嚼勁,但必須是牙口很好的人才能嚼出其中的滋味,但是藏族人卻不喜歡吃它,他們更愛吃帶有肥膘的羊肋條,特別是羊尾巴。
扎西看到張善水居然割了一截羊板筋在那裡嚼的津津有味,心裡有點不舒服。哼,臭小子,你是告訴我我已經老了麼?還是想告訴我不管我的畜牧局如何堅硬,你也會把他啃下來?他此時已經有些酒精上頭,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於是扔下已經吃了一半的羊肋條,拿起張善水切剩下的羊板筋啃了起來,沒想到竟然崩牙了!
捂著發酸的牙齒,扎西又打起了主意,牙口既然沒你好,只能繼續灌你酒了。現在這些屬下就有點不聽自己的話了,如果不把你灌倒,恐怕以後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嚴重。但自己明顯不是那小子的對手,這個該死的尖措,居然這會兒也當起藏頭烏龜了,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對了,我可以這樣嘛,怎麼剛才沒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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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 酒局(三)】………
扎西眼珠一轉,笑著對剛剛吃完一根羊肋條的尼瑪道:“尼瑪,為大家唱一曲助助興吧,你的酒麴可是我們麻曲唱得最好的,為什麼我們草原上最出名的百靈鳥今天不再鳴叫了呢?”
尼瑪是個非常開朗的藏族姑娘,實際上大多數生長在草原的藏族姑娘都具備這個特點,想唱就唱,想跳就跳,絕不會無端的害羞。尼瑪也是這樣,她笑著拿起桌上的毛巾擦乾淨雙手,端起酒盤,邊跳邊唱:“啊……瓊熱啦耶……”,歌聲帶著一種穿破雲霄的穿透力和原始的野性。她載歌載舞到了張善水的面前,伸手將三隻銀盃慢慢的放到了桌上。
張善水雖然對藏語能聽懂的不多,但也知道尼瑪所唱的是一支祝酒歌,唱祝酒歌也是藏族向遠來的貴客敬酒的一種方式。按照規矩,在祝酒歌演唱途中擺放到客人面前的酒杯如果客人沒有喝乾,是不能夠放回酒盤裡去的。
他立即明白這是扎西和自己斗酒的另一種方式,想必扎西和尼瑪之間已經早有默契,他們用這種方式灌醉客人絕不是第一次。自己不幸被這黑臉扎西的陰謀命中,成為主客了。
有主客自然就有陪客,尼瑪倒也沒有厚此薄彼,酒麴唱完時酒盤中的另外三支酒杯也放在了趙文革、扎西和尖措的面前。
“尼瑪的歌唱得可真好聽,聽了這麼好的歌,再不喝就太不尊重小尼瑪了!”趙文革笑著端起了酒杯,和扎西兩個人碰了一下,硬著頭皮喝了下去,不一會,豆大的汗珠就從他額頭滴了下來。張善水只好將酒喝乾,正要把銀盃放回酒盤,尼瑪卻笑著道:“小張書記,也許您是第一次聽我們藏族的酒歌,不這道規矩。遠方的貴客聽完曲子是要應和一首的,要不然就自罰六杯,您選擇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