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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第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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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紙頁上綿綿講述過去的故事時,寫它的人卻已經變了,不知道是該慶幸或者驚惶。

寫下前序信誓旦旦要出版的時候,還是四年前。但這次出版前,我把那篇序刪掉了。

重新翻開這部稿子是在上海到北京的航班上,東航的乘務小姐告訴我北京今夜有雷暴,我們的飛機久久地停泊在跑道盡頭。我打了電話告訴原本約定夜間碰面的客戶取消計劃,百無聊賴中翻開筆記本,找到了這部稿子。

我開始進入蚩尤的世界時,雷聲穿過天空,暴雨打在飛機的舷窗上,地勤車的黃燈在雨幕中閃過。我的腦海裡再次浮現出那個穿著鐵甲的人,他在樹林裡歡笑舞蹈,和小動物們在一起,忘記了一切的煩惱和憂愁,但是暴風雨就要到來,宿命裡註定要喚醒他的人就要到來,那是個女人,思念他入骨的女人,會用顫抖的聲音喊出他的名字——“蚩尤”。

35。終焉(2)

於是天雷暴作天穹撕裂,看不見的虛空中,魔鬼們咆哮著撲向大地。

狂魔醒了,他回頭,眼眶中流動著絕世的兇戾,他向整個世界發問,“誰?在喊我的名字!”

小動物們驚恐地逃離他的身邊,只有那個女人腳步輕輕地走到他面前,緊緊地擁抱他,彷彿擁抱一個回家的孩子。

我把雙手按在鍵盤上,期待一個溫暖的擁抱能夠暫時讓我平靜,周圍亂哄哄的,人們在議論著今夜能否起飛,頭頂的空調在無休止地吹著冷風,黃色的燈光照進舷窗一再掃在我的身上,我的眼睛酸澀,覺得淚水就要控制不住地滴落到鍵盤上。沒有擁抱,也沒有溫暖,我二十四歲時的悲惶和無奈在這個雷雨夜回到我的身上,那時我常常買一提啤酒,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坐在公寓的窗前,拉黑了燈,看著下面空無一人的街道上,紅綠燈重複地變化顏色。

我寫下這個故事的時候,還在美國,過著一生裡最彷徨掙扎的日子。我無法再用語言來描繪當我想到這個故事時的心情,悲傷、仇恨和快意像是雜草那樣在我那片封閉的內心世界裡瘋狂生長,我趴在電腦前不眠不休地打字,整整從實驗室逃了半個月班,每天寫一萬字。我的老闆在找我,我說我病了,我在鏡子裡看見自己日益枯瘦,但我沒有時間去整頓一下我的飲食,沒有時間刮鬍子,沒有時間好好洗個澡……我要省下所有的時間寫完這個故事。

“即便寫完這個故事我就死掉。”

是的,我確實是那麼想過。

這是我自己的青春祭語。我是故事裡那個孩子,那時候正在艱難地長大,學習對外面對黑色的沉重的世界,對內面對自己怯懦的內心和幼稚的期望。我近乎瘋狂地書寫,情節零碎,腦海裡的場景怪誕,人物的對話時而囂張時而苦澀。寫到這個故事的結局,有件東西在我心裡破滅了,我卻至今不能準確地說出那是什麼。

只知道那是很珍貴的。

寫到三十章的時候,我力盡了,把這個故事扔在硬碟裡,就這麼過去了很多年,只是偶爾還翻出來滑動滑鼠的滾輪,看著那些文字在螢幕上翻滾而過,像是咀嚼舊時光。

那個雷雨夜,我決定寫完這個故事,補足我很多年已經想好的最後四章。那是第二個結局,虛幻的結局,它的名字叫做——《殘燭照月的結局》。

我感謝這個故事,它讓我可以像是潑墨寫意那樣把曾經困擾我多年的情緒傾瀉出來,而我自己,就是這故事的第一個讀者。在那個荒誕而昏暗的涿鹿城裡,我不必顧忌任何小說的法則,我不必構架《九州縹緲錄》那樣宏大的世界觀,也不必像寫《此間的少年》時那樣一再地揣摩回味大學時代的青澀少年心,寫《涿鹿》總在深夜,那時我變了一個人,肆無忌憚,囂張又跋扈,描繪那個存在於我心深處的秘密之城,是孤獨的壞孩子們的城。

它的名字就叫“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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