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恭親王奕?:四朝風雲與鐵帽子王的傳奇(第1/3 頁)
愛新覺羅·奕?(1833 年- 1898 年)是清末政治家、洋務運動主要領導者,清朝十二家鐵帽子王之一。奕?歷經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四朝。
奕?是清宣宗道光皇帝第六子,與四哥奕詝(即咸豐帝)雖為異母所生,但因奕詝生母孝全皇后早喪,奕詝從小由奕?生母孝靜皇貴妃撫育長大,兩人年齡相當,關係親近。
奕?六歲進乾清宮上書房讀書,先後拜狀元翁心存、大臣賈楨為師。讀書期間,他與奕詝一同學習軍隊管理與排兵作戰,關係極好,還共創了槍法二十八勢、刀法十八勢,奕詝為槍法取名“棣華協力”、為刀法取名“寶鍔宣威”,並將白虹刀贈予奕?。
道光三十年(1850 年),道光帝駕崩,奕詝即位為咸豐帝,遵道光遺詔封奕?為恭親王。咸豐二年(1852 年),奕?出宮建府,但仍被命留在朝廷辦差。
太平天國洪秀全率軍北伐打到天津附近,直逼北京城南郊地區,咸豐帝任用奕?暫時代理領侍衛大臣,處理和操辦宮苑巡防事務,還命他佩帶白虹刀。奕?先後被授予都統、右宗正、宗令等官職。後因參與肅清國都附近的起義軍勢力,奕?被記大功。
咸豐五年(1855 年),奕?生母康慈皇貴太妃病重,奕?向咸豐請旨尊封其為皇太后,此舉讓咸豐不悅。同年七月初一,康慈皇貴太妃晉尊為康慈皇太后,初九病逝。在清朝宮廷禮儀和權力秩序中,皇太后的尊號是非常重要的。
清朝對於後宮的位份等級有著嚴格的規定。“皇太后”這一稱呼代表著後宮女性所能達到的最高尊榮地位,有著與之匹配的一系列禮儀待遇。從祭祀大典到日常宮廷禮儀活動,皇太后都有相應的尊崇地位,能夠在宮廷事務和儀式中發揮重要作用。
咸豐帝覺得奕?此舉有些逾越,自己作為皇帝在決定是否尊封皇太后這種大事上的權威被挑戰。而且在封建帝王的家庭觀念中,皇帝對於太后尊號的授予可能也包含著自己對母親地位的獨佔性心理。
皇太后在宮廷中地位尊崇,其背後可能涉及宮廷權力格局的潛在變化。如果奕?的母親被尊為皇太后,奕?在宮廷中的地位也可能會因為母親地位的提升而發生微妙變化,這可能會讓咸豐帝產生猜忌,擔心奕?會憑藉皇太后的支援而擴張勢力,進而威脅到自己的統治地位。這不僅僅是簡單的稱呼問題,而是涉及到宮廷政治、禮儀和皇帝權威等諸多因素交織在一起的複雜事件。
之後,咸豐帝在太后諡號、神位等事情上的處理,強調“嫡庶有別”,同時以“失禮”名義責備奕?在辦理太后喪事時禮儀有疏漏,罷免了他的軍機大臣、宗令與都統等職務,但奕?仍在宮廷內辦事。
咸豐八年(1858 年),英法聯軍攻佔大沽炮臺後,直撲天津,咸豐帝派人赴天津和談,奕?反對和談,但咸豐帝採納了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等人力主妥協的意見,簽訂了《天津條約》。之後,奕?上奏反對該條約並提出制敵方案,未被採納。
咸豐十年(1860 年),英法聯軍逼近北京,咸豐帝派怡親王載垣與尚書穆蔭為欽差大臣前去談判,後又示意載垣扣押英國使臣巴夏禮。英法聯軍向通州八里橋發起總攻,清軍大敗,咸豐帝逃往熱河,命奕?為全權欽差大臣留京議和。奕?出京居住於長辛店,上書請求整頓領兵大臣以激勵士氣。同年十月,英法聯軍劫掠並燒燬圓明園,奕?入京與英、法聯軍和談,簽訂了中英、中法《北京條約》,隨後又與俄國簽訂了《中俄北京條約》。
咸豐十一年(1861 年),咸豐帝駕崩,奕?與兩宮太后聯合發動辛酉政變,成功奪取政權,被授予議政王之銜。此後,他任領班軍機大臣與領班總理衙門大臣,大力推動洋務運動,主張發展中國近代軍事工業,著手組建海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