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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以前似乎和我的生活很遙遠,但從這個香港黑社會傢伙出現之後,彷彿突然間成了我身邊的一樁平常事物。現在回想起來,似乎搖頭丸正是從1994年冬天開始流行的。
這天,我百無聊賴,我沒什麼興致,就提前結束了工作,準備在回家之前先到一家很久沒去了的中國人開的酒店喝酒。店裡新來了幾個小姐,其中有一個歌唱得不錯,她自稱是國內某省歌舞團的演員。我和她多唱了幾首歌,到夜裡十一點左右才從店裡出來,獨自一人經過新宿大劇院後面的情人旅館街往地鐵方向走去。
剛走到一個暗處,突然,一個有些沙啞的聲音用中文問我:
“你一個人?”
我側頭看去,向她擺了擺手。
“一起去玩吧!”
這時,我的眼睛已經能適應黑暗,我說話的是個看上去年輕,但體態相當豐滿的中國姑娘。我對她站在這裡有些好奇,因為這附近有很多站在街頭的流鶯,但大多都來自南美和東南亞,中國人極為罕見。說良心話,在這一帶的街頭流鶯是最辛苦的,她們不用拉皮條的,因為她們直接推銷自己。但在夜晚風寒的街頭,連我都覺得凍手凍腳的時候,一直站著或踱來踱去的她們還得穿上暴露性感的服裝,她們的辛苦便可想而知。我不大明白,她們為何不找一家店鋪,而非要流浪於街道?但我知道她們的背後,同樣被黑社會無情地操縱著。我聽鈴木說過,這些街邊妓女一次賣身能得到一萬五千日元,但至少要上繳六千日元給黑社會。
第十一章 毒(3)
基於某種同情和好奇,我溫和地問眼前的中國女子:
“玩什麼?去哪兒玩?”
“去跳舞怎麼樣?”
她一邊說著,一邊炫耀似的把她的兩隻豐乳靠了過來。我這才看清了她的臉,她長得並不漂亮,表情倒挺可愛。
“到哪兒跳?”我想在回家之前再去蹦蹦迪也不錯。
聽到這問話,她扭著腰說:
“你知道新宿有一家地下舞廳嗎?”
“地下舞廳?還有這種地方?不知道。”也許我的關係戶裡需要再新增這麼一個店了——我的職業病又犯了。
她笑了,示意我和她一起走。
原來她說的“地下舞廳”就在新宿區役所大街上一座樓的五樓上。走進去,我發現這個地方平時是一家普通的酒店,只是晚間被人租下來,當做舞廳使用。這個大致有三十帖塌塌米大小的店內,像早晨上班高峰的滿員電車一樣,被湧動的人流擠得水洩不通。細看這些人,幾乎全是年齡在二十多歲的男男女女,從很多人的神情裝束上看就知道是中國人。他們在充斥著整個空間的激烈瘋狂的音樂伴奏下,一律拼命地搖著頭,跳著一種我從沒有見過的獨特的舞蹈。我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這幅情景看起來就像是煉獄裡的狂歡。
我們擠到櫃檯前,找了兩個空位坐下,要了兩杯啤酒。然後碰了碰杯。
“我姓林!今天好好玩玩。”
她大聲說著,臉上露出一種奇怪的笑容。隨後,她從包裡取出一個白色的紙包,開啟後,裡面是五粒藍色的藥片。我的腦子裡立即浮現出“搖頭丸”三個字。“搖頭丸”當時在旅日中國人當中迅速流行,是一種軟性毒品,片劑,分藍色、白色、灰色、粉色等各種顏色。效果相同,此前也有人到我的面前來兜售過。我聽說人吃了這藥後,身體會隨著音樂不知疲倦地搖擺,同時連續地搖晃腦袋,同時會產生一種獨特的陶醉感。所以它被稱做“搖頭丸”。
也許是因為環境的緣故,我的心不知為何有些動搖,藉著已有的輕微醉意,我試著從她的手掌上取了一粒放進嘴裡。
在林的催促下,我跟著她擠到舞廳中央。
她像一根被擰緊了的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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