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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35·6不入師門,無經傳之教,以郁樸之實,不曉禮義,立之朝庭(1),植笮樹表之類也(2),其何益哉?山野草茂,鉤鐮斬刈,乃成道路也。士未入道門,邪惡未除,猶山野草木未斬刈,不成路也。染練布帛,名之曰採,貴吉之服也。無染練之治,名縠粗(3),縠粗不吉,喪人服之。人無道學,仕宦朝庭,其不能招致也(4),猶喪人服粗不能招吉也。
【註釋】
(1)庭:通“廷”,下同。
(2)笮(uó昨):古代有些竹器,像竹索之類,稱作笮。這裡指竹竿。表:古時把立在路邊指示方向的木柱稱作路表,把立在宮外供上書用的本柱稱作諫表。這裡的“表”,泛指木柱。
(3)縠(hú胡):縐紗類絲織物。這裡指未經煮染的粗糙紡織品。
(4)致:根據文意,疑有誤。
【譯文】
不入老師門下,沒有經傳的教導,就像郁樸樣的東西,不懂得禮義,站在朝廷上,就像樹根竹竿,立根木柱之類一樣,那有什麼好處呢?山野的草很茂密,用鐮刀割掉,才能成為道路。讀書人沒有熟悉先王之道的時候,邪惡還沒有除去,就像山野的雜草亂木還沒有砍去割掉,不能成為道路一樣。染煮過的布帛,叫做採,是高貴吉祥服裝的材料。沒有染煮加工過的,叫縠粗,縠粗不吉祥,是死了人才穿的。人沒有學習先王之道,在朝廷做官,他不會給朝廷帶來益處,就像死了人穿粗糙的衣服不會帶來吉祥一樣。
【原文】
35·7能斲削柱樑,謂之木匠。能穿鑿穴坎(1),謂之土匠。能雕琢文書,謂之史匠(2)。夫文吏之學,學治文書也,當與木土之匠同科,安得程於儒生哉?御史之遇文書(3),不失分銖(4)。有司之陳籩豆(5),不誤行伍。其巧習者,亦先學之,人不貴者也(6),小賤之能,非尊大之職也。無經藝之本(7),有筆墨之末,大道未足而小伎過多,雖曰吾多學問,御史之知(8),有司之惠也(9)。飯黍梁者饜(10),餐糟糠者飽,雖俱曰食,為腴不同。儒生文吏,學俱稱習,其於朝庭,有益不鈞(11)。
【註釋】
(1)坎:凹陷。
(2)史匠:擅長寫公文的人。
(3)御史:這裡指掌管文書的官吏。
(4)分:古代重量單位,十分為一錢。銖:古代重量單位,一兩的二十四分之一。分銖:這裡用來比喻細小,猶言“一絲一毫”。
(5)有司: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因而稱官吏為有司。這裡指負責祭祀的官吏。籩(biān邊):祭祀時裝果品的竹器。豆:祭祀時裝肉食的器皿。
(6)也:根據文意,疑是衍文。
(7)藝:經。經藝:泛指儒家經書。
(8)知:通“智”。
(9)惠:通“慧”。
(10)梁:根據文意,疑“粱”形近而誤。
(11)鈞:通“均”。
【譯文】
能加工房柱屋樑的,叫做木匠。會鑿穴打洞的,叫做土匠。能修飾文書的,叫做史匠。文吏的學問,只是學習辦理公文,應該和木匠、土匠同類,怎麼能跟儒生相比呢?御史辦理文書,不出一點差錯。主管祭祀的官吏陳列祭品,不會擺錯行列。那些辦理公文,擺祭品很熟悉的人,也是事先學過的,可是人們看不起他們,因為他們掌握的是低賤的本領,擔任的不是人們尊重的重要職務。沒有經學的根基,只有耍筆桿微不足道的本事,這就是大道理懂得不夠而小伎倆太多,即使說我的學問多,有御史的智慧,主管祭祀官吏的聰明也罷。吃黍粱飽與吃糟糠飽,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