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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只是這一首,還是鄭揚把它複製到我的MP3裡,只聽一次,就已經記住。
司機師傅興致很高:“那你該多聽聽,五月天的歌多好聽。”
我笑:“我還是喜歡女歌手的歌多一點。”
“誰的?女的我只聽蔡依琳和孫燕姿。”
我想了想:“劉若英吧?我喜歡舒緩一點的歌。”
“是嗎?”又一個路口,車子慢慢停下來。他側頭看我一眼,又仔細看幾眼。
“你是——那個主持人?前陣子比賽得獎的那個?”他的語氣中充滿了驚訝。
“我長得很特別嗎?居然能被認出來。”我微笑著看他。
“當然,名人嘛,”他得意極了:“我居然能載到名人啊!你得給我簽名,明天我掛到車窗玻璃上,生意說不定會更好。”
我忍不住笑出聲,他也笑了,過會問:“那你去電臺幹嗎?”
正在這時,收音機裡傳來鄭揚的聲音:許多時候,我們不知道幸福原來就在手邊,所以我們錯過了。其實,關於愛情,知足才是一種幸福。
“我去找這個聲音的主人。”我指指收音機。
司機一愣,馬上笑容燦爛:“男朋友哦?”
“啊?”我愣一下,馬上否認:“不是啦。”
“總不會是你追他吧?”他用一隻手指我手裡的小餛飩:“送夜宵啊?”
越說越窘了。
我急忙答:“好朋友嘛,怕他餓死而已。”
說完了才發現是越抹越黑。
果然計程車司機一臉得意的笑:“還說不是?喜歡就要說啊,總是默默無聞奉獻算什麼?告訴你啊,當初我幫我媳婦家幹了多少活啊。只要是危急關頭我一準出現,抓耗子打蟑螂,挖冬天的地窖,搬蜂窩煤球,可是人家一直當我是她哥。”
“後來呢?”我好奇地看他。
“後來她去相親,我就逼到她家門上了。我說我做了這麼多事你看不到啊?你當我是傻子啊?還是你就是傻子?我不說我喜歡你就當看不見怎麼著?她嚇壞了,後來我們就結婚啦……”仍然滔滔不絕地講。
我忍不住笑。可是,笑過了,又有若有若無的傷懷。
鄭揚,你也從來沒有說過你喜歡我。可是如果不喜歡,你為什麼要為我做那麼多事?
考專業時你幫我找段子、幫我寫自我介紹,考完後還不忘給我寄你所在學校的參考資料;考進大學你送我報到,陪我註冊,連飯卡都幫我辦好了;你看我的每一期節目,給我記錄每一個問題或紕漏……鄭揚,你喜歡我嗎?
那麼,我喜歡你嗎?
正想著的時候計程車停在電臺大門口,我結賬下車,司機師傅豎起大拇指:“加油!”
他咧嘴笑,我沒再解釋,而是回報他一個笑容。其實是否誤會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今天,我好像突然悟懂了這個道理——總是要經歷一些什麼才會長大,然而無論經歷過什麼,都不該成為我們悲觀躲避的藉口。
或許,長久以來,張懌或者林卡,都是我躲避你也躲避我自己的藉口。
那麼,今天,就讓我鼓足勇氣,穿越那些曖昧不明的迷霧去討一個答案好了:鄭揚,你,喜歡我嗎?
如果喜歡,那麼或許我們真的該給彼此一個機會。畢竟,對我而言,過去的總要過去,新的生活總要開啟。張懌的影子總要變淡,而這些年,你在我身邊,我也並未視而不見。
其實,仔細想想,我們認識已三年餘。
三年裡,你在距離我最近的地方,就在我的左手邊。
只是這三年裡我有那麼多想要實現的願望,有那麼多來不及恢復的信心與力量,有那麼多無法信任的人與事,我忽略了太多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