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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間,樂知時失去了父母。連飛往英國將他接回來的宋謹,都不知道應該如何向一個三歲的孩子去解釋這一切。
那時候的樂知時抓著宋謹的袖子,只會甜甜地叫uncle,不懂什麼是死亡,什麼是寄養。他被帶回宋家,從此就在江城生了根。
路口的紅燈迫使樂知時剎住單車。早上起得太猛,人還有點飄乎乎的,視線盯著紅燈上的光點,思緒一跳一跳的,分散開來。昨晚的夢在腦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好像自己變作小小一團,跟在宋煜的屁股後頭打轉,連中文都說不利索,只會纏人。
林蓉總用吃醋的口氣揶揄樂知時,說他第一個學會的中文詞彙竟然是哥哥。
不過宋煜打小寡言,對誰都不冷不熱。好在他雖然不怎麼搭理樂知時,卻也不會趕他走,任他纏著。只是等他們大了,開始上小學了,樂知時的混血長相就越發打眼。
宋煜本就出挑,又跟著個洋娃娃牌拖油瓶,幾乎每天都要應付關於他家事的八卦詢問。時間一長,宋煜實在沒了耐心,正好後來搬了新家,離開之前的學區和小學同學,他就在升初中之後定下三大條約:
在外不許叫哥哥。
不許一起上學或回家。
不能讓別人知道你住我家。
起初樂知時根本無法接受。宋煜升初中和他分開對他的打擊就夠大了,更別提不能叫哥哥的事。但他一向是個唯宋煜馬首是瞻的孩子,守規矩第一名。畢竟比起不被搭理,在外保持距離樂知時還是能接受的。
在樂知時心裡,宋煜就像是一個永遠立在前面的標杆,從蹣跚學步起他就在後面追逐。宋煜六歲時,他三歲,跟著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門,去看搬家的螞蟻;宋煜十歲,他七歲,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學,在公交車上開心到唱歌卻被捂住嘴;宋煜十五歲,他十二,大太陽底下舉著小電風扇,賣雪糕的老爺爺給了他一個板凳,讓他可以坐著等哥哥出考場。他還記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宋煜並沒有發現,並且為了他放棄坐學校大巴,他們打車去吃了小龍蝦。
那天的小龍蝦特別大,他吃了23個,其中有15個是宋煜給他剝的,因為被嫌棄動作太慢。他記得自己反駁:「雖然我不會剝蝦,但是我很會藏對吧,你的同學都沒有看到我。」
宋煜卻不以為然,「可我一眼就看到了,所以你藏得一點也不好。」
樂知時一直堅持認為自己很擅長隱藏,包括在外和宋煜的關係,後來他也不得不承認,宋煜是對的。
「綠燈了,走吧。」
路上的聲音打斷他的思緒,看了眼時間,樂知時踩上踏板加速,單薄的身體弓起,努力蹬車。九月初的風還是暖熱的,烘著周身,把夏季校服襯衫吹到鼓起,樂知時微卷的棕發在陽光下泛出點金色,蓬鬆柔軟。
一路狂飆到學校,剛停好單車,望見門口查崗的大部隊,他隱隱感覺自己好像忘了什麼。
「樂樂!」肩膀猛地被拍了一下,樂知時嚇得回過頭,是他的鐵哥們兼同桌蔣宇凡。
樂知時的姓氏特殊,很多人第一眼看都會念成快樂的樂而不是音樂的樂。出錯頻率之高讓他直接多了一個小名——樂樂。不光是家人,身邊關係不錯的同學朋友也都這麼叫。
得逞之後蔣宇凡一臉得意,摸了一把自己剛被老媽逼著推乾淨的小平頭,「你今天怎麼也踩著點來學校啊?」
「睡過了。」樂知時拉著蔣宇凡往校門趕,「門口好多人啊。」
蔣宇凡老神在在,「越是不上早自習啊,遲到的人就越多。」遠遠看見戴袖章的值日生,他檢查了一下校服,順便瞟了一眼樂知時。
「哎等等,」蔣宇凡一把抓住他,「樂,你的銘牌呢?」
腳步飛快的樂知時忽然間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