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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權。”
另一份是公證了的遺囑。上面寫明,如果蘇舒的撫養權變更到徐東陽的名下,那麼無論他今後再有別的子女與否,所有的財產都將由蘇舒一人繼承。
第三份是一份沒有簽字的協議書。如果蘇遙和徐東陽結為夫妻,今後無論哪一方的過錯而導致離婚,所有的財產都無條件歸蘇遙所有。
“我只能做到這麼多。我不知道還要怎樣才能表達清楚我的意思。希望你能夠明白我現在的想法。我很希望我們一家三口能夠聚合在一起。我錯過了你們太久,可是我不希望我們這個家因為我當初的錯誤一直這麼分裂下去。”
“遙遙。”
徐東陽握住了蘇遙的手看著她的眼睛慢慢開口:“回來吧。”
立夏了。最後一絲寒氣終於慢慢散去,整個城市漸漸的復甦過來。
蘇遙和徐東陽在平城定了居。蘇舒雖然並不太明白為什麼自己的爸爸變成了徐東陽,不過還是很喜歡他。顧原依然在外面採風,固定的會將自己拍攝的一些照片給她發過來。
蘇遙決定和徐東陽結婚的那天他沒有發照片,電郵裡只有簡單的一句話:希望你幸福。
年輕的時候我們不懂得東西太多,總是會犯各種的錯。不知道幸福就在手中,不知道很多事情要誠實的對待和爭取。
蘇遙便也只簡單的回了一句:希望你也幸福。
希望每個人都能收穫屬於自己的幸福。
(正文完)
番外一
此章與正文完全無關。作者純粹討論,僅代表個人觀點。大家可以跳開繼續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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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物件是理想的戀愛物件?
從本質上來講,戀愛代表的是一種充滿了不確定性的狀態。它不像婚姻有那麼沉重的責任約束,具有更輕易的後悔權,當然也就意味著它有更多選擇的可能,這個選擇權屬於你,同樣也平等的屬於對方。
也正是因為戀愛的這種不確定性和易反悔性,作為婚姻的一個前期狀態,戀人雖然在擇偶的時候會考慮某些婚姻標準,但是更多的是短期利益。通常來說很少有人考慮那麼長遠,或者說因為沒有經歷過婚姻生活對於這種考慮也是很朦朧的——她並不能準確的知道自己以後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怎麼可以確定自己的婚姻配偶是什麼樣子的?
戀愛物件,作為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前,他為你累積的是情感的經驗值。在這裡你會學習怎麼樣去愛一個人,或者說被一個人愛。
真正理想的戀愛物件現實中是不存在的,他只存在於我們的想象當中。
每個人都有自己內心的擇偶標準。我們理想的戀愛物件就是這個內在標準的外觀反應。
比如說,你內在的擇偶標準是希望男方個子高一點,陽剛一點,開朗一點,你喜歡幽默的男孩子,那麼當一個個子高高看上去很陽剛,恰恰又性格開朗的男孩子出現在你的面前時你就會覺得,啊,是我喜歡的型別!
其實你喜歡的是你內心的標準,而不是對方。只是因為恰巧他出現了,滿足了你的要求,所以你對對方產生了一種喜歡的錯覺。
為什麼說是錯覺?!
產生這種“喜歡”的感覺的時候,你甚至是不瞭解他的。可能你會說,我有蒐集一些關於他的資料。但是在你這麼做之前,你已經對他動心了。我們指的就是他讓你“動心”的這個瞬時狀態。
你不知道他性格具體如何(人的性格往往是很複雜的,一個開朗的男孩子可能同時還極端的自私),你不知道他的喜好如何(你可能喜歡籃球他也喜歡,但是你愛好乾淨他卻未必如此)。
所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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