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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4/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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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因婚外情而離婚或換了新的戀愛物件,人們便用喜新厭舊評價當事人。現在,這句話不常說了,現今流行的一種說法是喜新不厭舊,情人抑或異性朋友多多益善,越多魅力越足,情商越高。個人認為,把喜新不厭舊用在穿著衣服上,倒是很合適。

科學家已經發現新奇物品能啟用大腦的獎勵機制,指示我們去冒險、探索或學習新的東西,這跟鈔票或獎品對大腦的啟用機制一樣。倫敦神經系統科學學會神經學家Bianca Wittmann認為:大腦對資訊的處理“可能會鼓勵你去對新的東西重新取樣——即使沒什麼意義。看來,喜新厭舊是人的本能,表現在方方面面。有人說,如果女人在穿著上不喜新厭舊,大多數服裝廠要倒閉,此話不假。女人為什麼喜歡不斷買新衣服,我想,基於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出於喜新厭舊的本能。不管多麼漂亮的衣服,經常穿,視覺上就沒有新鮮感,引不起大腦的興奮。二是出於愛美的天性,本人也不例外。俗話說,人靠衣裝,物靠金裝;三分長相,七分打扮。很多明星,穿上常人穿的衣服,實在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兩樣,但經過著裝、造型,面目一新,感覺就完全不同。如當下正走紅的明星陳數,她在電視連續劇《鏗鏘玫瑰》裡飾演的女警察章子惠,相貌平平,和日常中我們見到的女警察無異,沒有給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她因出演《傾城之戀》中的女主角白流蘇,一夜成名。有人評價該劇裡的陳數“渾身散發著一種精緻與嫵媚的氣息,具有極為難得的‘大青衣’氣質”。試想,如果沒有服裝師設計的那一身又一身風情萬種的旗袍和造型師的精心打造,想陳數有最大的本事,也散發不出精緻與嫵媚的氣息,也不能恰到好處地演繹白流蘇的氣質和神韻,這一面說明了陳數演技好,另一方面說明人靠衣裝,物靠金裝的道理。我在機關上班,按規定,上班時間都得穿制服。有些年輕的女同事經不住誘惑,剛買的新天服,哪怕是上班前穿十來分鐘,也要穿上,在同事跟前秀一下。穿制服,對我們女人是最大的考驗,若上頭不經常檢查,稍不留神,保不定哪個女孩上班時穿上了花枝招展、色彩豔麗的裙衫。第三麼,是出於自尊的需要。穿上合適的衣服,那一身裝扮與自己的社會地位、氣質相稱,感覺就完全不同,會得到陌生人的禮遇和尊敬。衣服好似一張名片,標誌著一個人的身份和社會地位。假如一個位居高位的領導,沒有前呼後擁的下屬相陪,穿一身破爛衣服裝乞丐上街乞討,定會受到路人的白眼,甚至會受到乞丐“同行”的狠揍,因為你佔了他的地盤。四是出於追求時尚的需要。時尚就是在特定時段內率先由少數人實驗,而後來為社會大眾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模式。時尚涉及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衣著打扮、飲食、行為、居住及情感表達方式等。現在的時尚象一陣風,颳得很猛、很快,很多衣服去年流行今年就不流行了,所以許多女人只得省下打的、吃零食的錢,買時尚服飾去了。

在衣服上,我也曾是一個喜新厭舊的人,總覺得別人的衣服漂亮,自己沒有衣服穿,且買衣服好衝動,看到感覺不錯的衣服,眼睛發綠,不善砍價,怕砍得太狠,店主不賣。買到手的衣服,常比別人買的貴。有些衣服買回家後就後悔,要麼不合身,要麼對款式不滿意,掛在衣架上,從沒穿過;還有些過於時髦的衣服,穿不多久就過時了。1996年冬季,流行羊皮皮衣,我化了4500元買了這輩子買過的價格最昂貴的一件羊皮短大衣,可只穿了一個冬季,算起來也就是幾天,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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