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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時間。他定期到一些報社、電臺接聽群眾電話,希望藉助媒體的力量影響更多的人。
我覺得悲哀。當一個社會還停留在靠人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靠法律和制度去解決問題時,社會是脆弱的
子墨:如果依靠法律手段解決不了,到了您那兒也無法解決,老百姓該怎麼辦?
馮有為:解決司法不公的問題最終還得靠制度,一是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二是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制度上的制衡使你想不公正都不可能,各個環節已經扣死了。
第42節:人大代表(6)
子墨:在中國,老百姓好像更依靠的還是人,據說很多人把您叫做現代包公,“馮青天”。
馮有為:我覺得悲哀。當一個社會還停留在靠人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靠法律和制度去解決問題時,這個社會是脆弱的。包公不可能長生不老,包公不可能到處都是,包公也不可能離開法。所以最根本的辦法還是要在監督機制上保證各部門依法辦事,一旦不依法辦事就有措施制止,這比找一個兩個包公要好使得多。我們現在必須要從人治的圈子裡跳出來。
子墨:人治還是法治,可能對老百姓來說,不是他們要去考慮的問題。對許多中國人來說,他們的正義體驗大多和某個人聯絡在一起。比如每次出臺的一些新政策,對一些問題進行的反省和糾正,大多是自上而下的,並不依靠制度。
馮有為:在某種意義上,中國的法制是靠一部分開明的人用人治的手段去推行法治,包括各級領導靠個人的權威去推行。我覺得這個過程要有,但是這個過程如果不加快,社會的發展會很慢。人大更重要的工作一是立法,二是監督法律的實施、監督政府的工作,還有選舉。人大代表接待老百姓,應該是教老百姓怎麼依法討回公道。
2001年2月14日,瀋陽市第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閉幕。讓人震驚的是,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0年度工作報告沒有獲得透過,這在中國人大歷史上是第一次。早在2000年5月,馮有為就在一次座談會上尖銳地談到了瀋陽市法院在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八大問題,但瀋陽中院並沒有聽進去。於是在這次載入史冊的人大會上,馮有為再次成為對法院工作最強烈的抨擊者之一。
馮有為:瀋陽市處理這件事當時是突破法律規定的,法律沒有規定,臨時做出規定,讓我們再透過一次。大家說,沒透過就沒透過,怎麼可能再透過。法院新班子組成以後,我們又對新班子的整改報告進行了討論,透過了整改報告,但原來的法院工作報告沒透過已經成為歷史,誰也改不了。
第43節:人大代表(7)
子墨:很多人評價這是中國民主程序中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您怎麼看?
馮有為:至少在我當代表的生涯中,這是一件值得我們認真去回憶、思考的事情。這件事表明“一府兩院”必須在人大的監督之下。誰不把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就有否決它的權力。
一張否決票的確微不足道,但我要把自己的真實意願表達出來
子墨:對於今天中國的法制環境,您怎麼評價?
馮有為:我對我們國家在法制化程序中的每一個進步都感到欣喜。現在的環境和我們年輕時相比,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儘管有些部門還是有一些踐踏權利的情況,但整體上還是好得多。
子墨:許多人對中國的司法系統能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獨立,還有一個很大的問號。
馮有為:我們國家的司法體制和國外不一樣。國外的司法體制從上到下是連貫的,我們是橫向的。省法院由省人大產生,市法院由市人大產生,區法院由區人大產生。省人大不領導市人大,市人大也不領導區人大;省法院不領導市法院,市法院也不領導區法院,只是在業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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