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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壇的主流呢。
所以,一句話:這首歌,必須紅!
…………
抄完了譜子,李謙站起身來伸個懶腰,想了想,拿起手機來,給王靖露發了條簡訊:有個好訊息要告訴你,上天台。
發完了簡訊,他把手機收起來,起身到洗手間洗了把臉,然後跟老爸老媽打了聲招呼,就換了鞋出門。
下午的時候,李爸李媽就已經去過銀行了。
支票沒問題,隨時可以兌取。
李爸當時就支取了五萬塊,轉到了李謙的銀行卡上,剩下那三十五萬,他怕李謙年輕人把持不住,就特意又新開了一個賬戶給存了進去。
回來的時候,李爸李媽還順路去了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花了六十塊錢,諮詢了一下出售歌曲版權納稅的事兒。
結果很令人驚喜:歌曲、劇本等文化產業原創作品出售版權的收入,享受和文學作品發表、出版所獲得的稿費一樣的待遇:免徵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別管是三萬、五萬,還是四十萬,甚至更多,該多少是多少,全部都是作者的,國家一分都不要!
而據李爸回來說,他當時還順便諮詢了一下,據說文化版權的衍生品,比如唱片、磁帶、錄影帶、vcd的銷售收入,以及電影的票房收入、戲曲的門票收入、話劇的門票收入、演唱會的門票收入……等等這些文藝作品的衍生收入,雖然收稅,但稅率也很低。
這個訊息,對於立志這輩子都要圍著音樂和電影打轉的李謙來說,自然是好到不能再好的訊息——這不單純是一點錢、一點稅款的問題,這代表了一種國家對文化產業大力扶植的態度,有了這種態度,文化產業想不繁榮都難!
整個產業繁榮了,身處其中的人,才能水漲船高!
…………
李謙來到樓頂等了一會兒,王靖露就上來了。
“有什麼好訊息要告訴我呀?”她上來就問,看樣子心情不錯。
李謙也不賣關子,直接道:“今天下午我賣掉了五首歌,我的原創歌曲,賣給一個歌手了!”
王靖露聞言腳步一頓,旋即臉上露出驚喜之色,“真的假的?賣歌?”
李謙點點頭。
這下子王靖露是真的高興起來,“你居然已經可以賣歌了?我還以為你只是會唱別人的歌呢!哎,哎,賣了多少錢?”
李謙笑笑,“總之夠請你吃好多次米粉的就是了!”
王靖露“哈”了一聲,還是鍥而不捨地問:“說嘛,到底多少錢?”
李謙伸出四個手指頭,也不等她猜,就直接說:“四十萬。”
“哇!”
這下子王靖露是真的驚呆了。
然後,她興奮地握起小拳頭,雙手無意識地在身前擺了擺去,“四十萬……我的天哪!啊啊啊啊啊啊啊,不行,不行,你居然走在我前頭了!我還以為我要領先你很多呢!”
說話間,她忍不住在李謙身邊走來走去、走來走去……
然後,她說、說、說……
“你知道嗎?我聽我姐說過,她們那個組合發行的那張專輯,除去收歌、編曲、製作、灌製等等各方面的開支,要賣到三十萬張才會開始有盈利,她們也才會能拿到獎金,我記得上次我姐回來還跟我媽說過,到現在為止,那張唱片掙的錢分到她手裡的,才只有兩萬來塊!”
“兩萬塊啊,我姐,還有她們那組合的另外四個人,她們每天辛辛苦苦的練歌、練舞,結果辛苦一年,才只靠專輯掙了加一起十萬塊錢!”
“我姐說,她們那個組合最大的收入是來自走穴商演,可即便是那個,即便她們去年發行了專輯之後,四五個月的時間就接了五六十個商演活動,我姐分到手才只不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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