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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人。
也一巴掌打破了七年的自欺欺人和一顆碎的不能再碎的心。
他一巴掌打散了自己最後一絲生機。
他不知道自己還能活著幹什麼。
他已經沒了必須活下去的慾望。
所以他從那座困了他半生的高樓一躍而下,用死亡和極致的痛苦來懲罰自己。
但老天偏偏連死都不讓他如願以償。
……
林溫感到自己的指尖被燙了一下,他從怔愣中抬起眼,才發現傅深不知道什麼時候起身為他重新換了一杯熱水,又塞進他手裡。
林溫長時間的沉默不應答並沒有讓傅深露出不耐的神情,相反,傅深似乎從林溫臉上痛苦不已的表情中汲取到了令自己滿意的答案,帶著一種勝券在握高高在上的姿態又重新坐回沙發裡。
他並不對林溫的反應感到錯愕和困惑,反而感到意料之中。但林溫展露出的這種單純而又短暫的痛苦並不值得讓他滿意太久,他看著林溫茫然地喝下一口水,一句安慰的話也沒說,又把早已準備好的第二把刀子插入林溫心口:
“林溫,你還記得你的腿是怎麼斷的嗎?”
林溫覺得那一口熱水彷彿把他的脾胃都燙的疼痛不堪。
他很想抬頭問一問傅深問這話是什麼意思,又是怎麼會知道他的腿斷裂過。但他剛抬起一點頭,餘光瞥見傅深放在茶几上的手機亮起來。
螢幕中央,白色數字的時間表下面,正正方方的寫著今天的日期。
9月29日。
中秋佳節。
林溫右腿神經反射,下意識地抽動起來,連帶著整個心臟都狠狠地抽痛了一下。那些瘋狂的、痛苦的、羞辱的記憶鋪天蓋地的迴歸腦海,林溫終於想起了今天是什麼日子。
9月29日。
他的右腿被韓知生生打斷裂的那天。
按照時間推算,如果林溫今天沒有跳樓,那麼再過幾個小時,喝的爛醉的韓知就會回來推開他房間的門,不由分說地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摁在牆上,撕爛他的衣服質問他為什麼會提出要走。
那天是林溫第一次向韓知提出來自己想走,他不想再做韓知的情人,也不想再困在那棟別墅裡當一隻永遠也飛不起來的鳥。他當了三年金絲雀,他當厭了。
那時候他還不知道自己母親和弟弟已經去世的訊息,只想著離開韓知了之後多打幾份工,和親朋好友接濟一下,給母親和弟弟換家醫院,日子應該也能勉勉強強撐得下去。
可韓知卻不同意他走。
準確來說,是韓知不肯放他走。
那個他真心喜歡了七年的男人。即使被人告知了已經有了未婚妻,林溫卻還想著好聚好散的男人。用著最暴虐的手段、最下流的羞辱,一邊抑制著他的咽喉不顧他的反抗侵犯他,一邊一巴掌扇在他的臉上,揪著他的頭髮質問他:
“說!你為什麼想走?!你是不是瞞著我在外面有人了!林溫,你他媽的說話!老子拿這麼好的條件養著你,你他媽的還想走!你又揹著我勾搭誰了?!你是不是找到了出價更高的下家?林溫,他知道你在我身下當條狗嗎?他知道你這些年對我賤成個什麼樣子嗎?!”
林溫覺得自己整個人都被一根巨大的鋼針貫穿了,身下在絲毫沒有溫情的交纏中流著血,心口也像被人剜了個大窟窿,止不住地灌冷風。
他抑制不住的流淚:“是你要結婚了,韓知。你未婚妻來找我了,你都要結婚了,還留著我做什麼?”
韓知的動作有一瞬間的停頓,但酒醉後的不清醒和暴怒讓他掐著林溫的手腕毫不留情。
“是,我是要結婚了,但那又有什麼關係。林溫,從一開始你就是我買來的一個玩意兒,我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