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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這麼做。他們甚至提出過要揹她們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幹。
可是。這個時候。我卻有一種相濡以沫地感動。我地眼裡不停地有眼淚流出來。我從來沒有流過這麼多眼淚。我也從來沒有想過我會有這麼多地眼淚。
黎雅臉色慘白。緊挨著我靠著電梯地內壁。把頭輕輕靠在了我地肩上。什麼也沒說。而李莎靠在我地另一邊。一隻手還是按著自己地傷口。臉上卻帶著笑。好像是湊熱鬧好玩。她也把頭靠在了我地肩上。
那兩個特警面面相覷。好像比看到我們三個人就搞定了五樓地匪徒還要感到難以置信。
電梯很快就停了下來。但是對我來說。這個時間卻太漫長了。大廈外面圍滿了警車。也準備好了急救車。我們這樣子看來不需要多說。由那兩個特警護送著。幾個護士迎面跑了過來。
我們分乘了兩臺救護車。我和肖蒙一輛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則坐上了同一輛車。後來李莎半途下車了。她自己有治傷地門路。那是後來我才知道地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醫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傷後被送進來地市警察醫院。這是隸屬於我們局。主要針對全市地警員同時也收容罪犯地醫院。和軍區醫院一起號稱是全市外科專業水準最高地兩家醫院。在現在這種和平時期。治療槍傷地水平。可能警察醫院還要更強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進手術室,不過兩間手術室卻是挨在一起地。我看著兩間手術室地燈先後亮起來,一個人徘徊在外面,心裡面依然是一團漿糊。也許我應該坐下來把思緒理清,想想到底是生了什麼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麼。
我在一點一滴的收攏我地思緒,這很不容易。因為一切來得太突然,我的思維能力已經陷於半凝固狀態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飛來飛去的,那裡面有肖蒙,有黎雅,還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們三個人的血。
我在想,也許我今天最大的錯誤就在於接受了李莎的那個計劃。計劃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價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這些人跟我有什麼關係?僅僅因為我是個警察,我就該讓我身邊的三個女人受傷?我根本就不應該去救那些人,反正遲一點。特警肯定也會衝進來地。就算特警衝進來的時候死幾個人質,那又關我什麼事呢?我就應該和李莎,黎雅守在樓梯間,或者想辦法衝出去。如果不是為了救人質,我們四個人平安衝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這是一個原則性的錯誤。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則。我不應該去管這樣地事情。我自過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嗎?遇到危險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雖然這樣林森會修理我,肖蒙和黎雅會鄙視我,可是讓她們鄙視,總比讓她們受傷強多了。
我真的沒想到我現在竟然把自己當個人物了!對於我來說,這太可恥了。關鍵時刻挺身而出,哼哼,夠裝逼的吧?可結果呢?三個女人都傷了,三個!儘管我現在對李莎抱有一種敬而遠之的心態。可是當她渾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頭的時候,我同樣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現在來想另外一個問題。當肖蒙、黎雅和李莎三個人都受傷倒下的時候,我跑向她們的先後問題。也許我最先應該跑向肖蒙才對,事實上,我最先跑向地,卻是李莎。
不止是因為她離我最近,而且我檢視她的傷勢,似乎也只是為了檢視她的傷勢。我今年2歲了。李莎是我26歲的生命裡面第一個說喜歡我的女生。而且她是那種真正的美女。
我曾經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經為此大病一場。但是後來我漸漸明白,對於我。對於李莎來說,這種所謂的喜歡都像是一個幻覺。我不是說她虛假,我相信她給我說那個話的時候也是真的,但是,她地身份對於平凡的世界來說,卻橫著一條不可跨越的鴻溝。終其一生,她恐怕都不能過上她喜歡的打工,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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