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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很少有像她與聶重之的關係,同居一室,看似戀人卻不是戀人;說是朋友,卻又不是朋友。兩人更是刻意地迴避過去,從不提及。蔣正璇也不懂這種關係是什麼,也不知道會持續到什麼時候。
聶重之從四個口袋摸出了幾張紅紅的毛主席,還有好些皺皺的零錢。蔣正璇把手伸到他面前:“給我,以後我來負責管錢。”以她的直覺和判斷,他應該已經沒有可以典當的東西了。
聶重之怔了怔,才緩緩地把錢擱到她手心。蔣正璇在路邊一張一張地展開,在聶重之掌心一張一張地疊著數,最後,抬頭燦燦一笑:“哇,這裡還有五百六十五塊四。看來,你今晚得請我吃好吃的。”
至少這個數字比她想象的要多。這點兒小錢過往還不夠她做半次美容的呢,可現在,這點兒錢足夠他們兩個豐衣足食地用十天。
蔣正璇忽然覺得自己好奇怪,她的要求居然可以低到如此程度。而且,更奇怪的是,她覺得日子這樣子過下去也不錯。再有錢,亦不過一日三餐,現在也仍舊是一日三餐,而且他的廚藝一點兒也不比大廚差。
身邊經過了一對衣著普通的男女,似在討論有趣話題,手牽著手,含笑考離他們漸漸遠去。
這麼世俗地在街頭一張一張數著鈔票的女子,真的是璇璇嗎?聶重之一時不由得痴了。她應該是穿著精緻美衣,揹著名牌包包,每天悠閒地逛街吃飯、購物、旅行,無憂無慮地過一輩子的洋娃娃。
她可以有千百種模樣,但都不該是如今這樣子的!
這都是因為他,是他拖累了她。只要她離開了他,便會恢復到往日洋娃娃的生活了。
她應該快要離開他了吧?
日出到日落,日落到日出,每過去一天,他便會覺得距她的離開又近了一天。
很多時候,他會想:就讓他的病永遠不好吧,那樣的話,她就會永遠陪著他了。可回過神,他便會啞然失笑,知道是自己奢望了。她怎麼可能永遠陪著他呢?她總有一天要走的。
蔣正璇見他還是一副傻傻的模樣,伸出手戳了戮他的胳膊:“走吧,我想想看吃什麼?對了,等下去超市的時候,記得提醒我一下.我要買本小本子記賬。以後啊,家裡大大小小的開銷。都要記賬。”
她說家裡,她說以後她負責管錢,她說以後家裡都要記賬。
以後?可是這個以後到底是多久,到底是多遠呢?
她是不是不走了,就這樣一直陪著他呢?
一時之間,聶重之思緒紛飛,動彈不得。
蔣正璇走了數米,轉身卻見聶重之還留在原地,不由得蹙眉,似笑非笑地薄嗔:“你在做什麼?不肯請我吃飯是不是?”
怎麼可能不願意呢?一直以來,只要是她想要,他都想盡辦法給她。只是再遇後,第一次見她露出以往似惱非惱、似嗔非嗔的小女兒神態。聶重之大步走向了她,大為緊張:“沒有,你想吃什麼?”
蔣正璇這才饒過了他,含笑地指著對街的小店:“我想去吃餛飩。我好久沒吃餛飩了。”
蔣正璇從小喜歡吃鮮蝦餛飩,又只愛吃洛海那家小店的鮮蝦餛飩。記得她第一次在他公寓過夜,醒來的時候,就著淡淡晨光打量她倦極熟睡的容顏。他歡喜極了,摟著她親吻,直把她從夢中鬧醒。她躲著他直嚷餓,一個晚上下來,他確實也飢腸轆轆了,於是便問她想吃什麼,蔣正璇只說了四個字:“鮮蝦餛飩。”
聶重之起身穿衣,臨走時又吻了吻她額頭:“我很快回來。”結果他回來的時候,她早已經不在了。他便把那保溫盒子裡的鮮蝦餛飩狠狠地砸了一地。
後來的後來,他跟那家店的老闆學會了怎麼剁餡,怎麼處理整隻鮮蝦,怎麼包餛飩。煮給她吃,她竟然從未發覺是他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