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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蘭問秦靜講,既然做人流手術有害處,那她又怎麼辦?
秦靜勸阿蘭為了身體健康就把孩子生下來。阿蘭認為那太不光彩了,孩子生下來沒有父親,她母子倆無面見得人的。
秦靜也覺得這事的確是棘手的。她就問阿蘭,符恩承不承認他是腹裡的孩子的父親?
阿蘭講符恩不但承認他是未出生孩子的爸,而且還央求阿蘭一定為他生下孩子來。
秦靜就當機立斷叫阿蘭乾脆就和符恩結婚算了。
阿蘭終於把心思顧慮講出來了,她也想給肚裡有個父親,可是就怕寶仁不饒她。
秦靜講,寶仁失蹤將近三年沒音信,不知他是否還活在世上。在不明寶仁生死的情況下,你就先和符恩做夫妻,先把孩子生下來了再說。以後要是寶仁還有活命回來的話,我可以給你作證,證明你為了治病才逼不得己跟符恩做假夫妻,替你跟寶仁解釋清楚。我想寶仁也會理解體諒你的。再由你選擇該跟哪個孩子住在一起,你想跟有福同住的,就再來當寶仁的老婆。反之就當符恩老婆到老唄。
阿蘭講,事到這地步只能用這個辦法了。
阿蘭之所以跟秦靜講懷孕之事,實是她跟符恩設下的計謀,要透過秦靜之口向社會解釋,阿蘭是為了治病才懷上符恩的孩子,並不是她*不羈才去和符恩野合;符恩也不是強奪寶仁之妻,是為了把阿蘭從病痛中解救出來才逼不得己和阿蘭上演“鴛鴦”戲。
阿蘭到學校向符恩彙報了她跟秦靜商討的始末。符恩聽了馬上講,秦靜既然對他們的行為己表態理解、同情、支援,那他們就去辦結婚登記。
阿蘭問符恩為什麼還要登記呢?
符恩講,登記了,別人才會講我們的閒言碎語,我們才是合法性的夫妻。
阿蘭同意了。次日,阿蘭就和符恩去鎮政府辦結婚登記。出於寶仁失蹤已有三年時間了,符恩又是喪偶之男人,民政幹部就給他們扯了登記證。
拿到了登記證,符恩樂得合不上嘴。因為他娶阿蘭是合法了,受到法律保護了,萬一寶仁再回來也搶不回老婆了。這是其一。其二是他不單娶了老婆,而且又得到一個孩子和十幾萬錢。老天爺一下恩賜他這麼多,他怎麼不高興呢?
拿到了登記證,阿蘭就告訴秦靜轉告她的兒子,媽媽和符老師成家了,有福想跟媽媽住的就去學校住。不願跟媽媽住的,就自己住在家裡。反正有福已經是中學生了。從那以後,阿蘭就端著5個月大的身孕搬到學校裡跟符恩同住,寬心靜養腹中的胎兒。
有福讀中學是住在學校的,他禮拜天回來,才知道媽媽真正改嫁了。他不願意去跟繼父住一起,就獨自住在老家裡。秦靜每月都支給有福錢拿去學校交伙食費和零用費。
然而,就在阿蘭小兒子滿週歲時,她的弟弟突然來訪,帶來了寶仁就在羊國裡當翻譯專家和兼當訓練師,不多久就衣錦還鄉了。
第56章 使者報信
自從阿蘭去學校跟符恩同住以後,秦靜獨個兒幹兩份工作:有時應請去商場代人翻譯,有時就在項寶仁老屋的“強項翻譯事務所”裡伏案做文書翻譯。她所得的收入再不分給專門靜養胎兒的阿欄,但是,卻要負擔開支有福的讀書的一切費用。因為,秦靜懂得,13歲大的有福是不好意思追到學校跟媽媽討要伙食費,更不敢開口問繼父拿錢。所以,有福一從學校回來,她就像親生母親一樣主動問他要多少錢去交學校。
秦靜幾乎把“強項翻譯事務所”當成了她的家。
那天,秦靜正在伏案寫字,突然,聽到門口有人用羊國話叫阿姐阿姐。她抬頭往外一看,有個陌生的男子站在門口。她用羊國話問他,你找誰?
陌生人講他來找姐姐阮阿蘭。
秦靜以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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