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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趙雍那張死人臉又出現在我面前。
我是不是該去見見他呢?
這個問題我想了三天。
第四天,我決定不想了。因為我的生活已經趨於平靜,國內並沒有什麼動盪。
十三郎幫我買了兩個小奴隸,是中山國某世家的子女,一對姐弟。姐姐還認識幾個字,能做二十以內的加減法。我估摸著這樣的奴隸價格不會低,但是十三郎死活不肯說多少錢,只說是給我喬遷的賀禮。
唉,這宅子都是你的。
我給那個女孩起名叫佳,男孩叫翼。他們默然地點頭接受,好像已經屈從了作為奴隸的命運。我當時讓十三郎買「年紀小點,老實可靠」的,誰知道他居然給我買來這麼小的。不過十二三歲的年紀也能夠做很多事了,尤其我家並不大,每天只是清掃庭院,燒水做飯,擦抹地板之類的活,他們完全可以勝任。
「小翼,明天開始跟我去署裡。」吃晚飯的時候,我對翼說道。
翼沒說話,默默地點了點頭。
佳在旁邊捅了捅他。
雖然他們兩個是奴隸身份,但是我到底不可能把人視作「會說話的工具」,所以吃飯用度都和我一樣。說是主僕,更像是父子。翼之所以沉默寡言,當然還是家破人亡造成的。奇怪的是我沒有從他眼睛裡讀出仇恨,這讓我有些不安。
很多人會對看到的東西不安害怕,更多人會因為看不到而產生恐懼。
似乎是為了印證我這句超有哲理的話,邯鄲兵尉所轉了一個案子到司寇署。
誠如我說過的,大司寇應當是最高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公安部部長,武警部隊總指揮,衛戍司令……我在相邦府的時候也一直以為城裡發生什麼事都會驚動司寇。直到我進了司寇署,才不得不正視現實——司寇署就是個小透明。
維護社會治安,追捕盜賊之類的事,早就已經成了邯鄲兵尉所的職能範圍了。而且他們一般不會將案件交給司寇,直接在地牢裡開打,判決,結案,天下太平。
現在之所以把這個案子交給我——我翻著爰書,心下頓時就敞亮了啊!原來是因為你們破不了啊!
張某是邯鄲的豪商,經營鐵器,幾乎控制了趙國一半的軍工產品。這樣一位豪商居然被人殺死在家裡,而且手段詭異。兵尉親自來到司寇署,將這件案子的爰書放在我桌上。
「現在一干嫌犯都在所裡地牢,要給你押送過來麼?」他說。
我沒有抬頭看他,只是核對了一下嫌犯名錄,道:「未亡人呢?」
「她沒有嫌疑。」兵尉大咧咧地說道。
從爰書上看的確沒有嫌疑。死者是被弓箭從屋外射入,直中心臟而死。當時未亡人與張某同在屋內,兇手在射殺成功之後當即逃遁。等護衛奴僕聞訊趕來的時候,張某已經斷氣了。
「前天?」我看了看日期,抬頭看了看那個兵尉。
兵尉有些不好意思,道:「審了兩天都沒審出來,上面壓下來了,方才敢勞動狐子。」
我闔上了爰書,道:「問話之前,還是先去現場看看吧。死者的屍體還在吧?」
「才三天,應該不曾落葬。」兵尉道。
我點了點頭,叫了小翼,跟兵尉去了張某宅邸。
風起沙丘 第28章 第二十七章 審案(四上)
張家到底是豪商,住在西城上風上水的好地方。進門是比我正堂小不了多少的門廳,二十步的小院子後面是客廳,再穿過一個大院才是正堂。正堂兩側有廂房,我懶得去受刺激,徑直穿過正堂到了後院。後院裡樓閣臺榭林立,如同小公園一般。案發現場是主人臥室,也就是後堂屋。
我遠遠就看到了堂屋的右側窗上有個不大的缺口,斷了一條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