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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在。」
「以五數為限,不散去者,杖三十!」我厲聲道。
「一!」馮實高聲報導。
「我乃中尉門下,你敢動手!」
「二!」馮實不為所動,我喜歡。
門外突然安靜了些,依舊有些許聒噪
「三!」馮實喊道。
「他真敢杖某家麼!別拉我,讓他杖斃試試!」最先那個聲音喊道。中尉門下就這麼牛?我對那位中尉的感觀也變得糟糕起來。不過人家相當於中央組織部部長,不是我一個小小士師能擺平的。
當然,以我的性格,擺不平的人,直接拍平!
「四!」
「我見過那個士師,」門口有人道,「是相邦門下上賓,好像一直是個二愣子!說不定真敢杖我們……」
「你想逃?」那人厲聲喝問道。
「五!」我替馮實喊道,同時對許歷道,「統統抓起來,剝去衣冠,脊杖三十!」
許歷猛然站起,走過我身邊的時候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壓低聲音道:「有兩個杖斃了的也無妨。」
許歷朝我咧嘴一笑,大步流星走了出去。沒聽清他吼了一聲什麼,左右侍衛如狼似虎就撲向了那些聚在正堂門口喧鬧的理士,一個個被押到堂下,三兩下剝光了衣服,頓時哭泣哀嚎求饒之聲傳了進來。
我清了清喉嚨,示意左右侍從去給在座的理士倒水潤喉。喝了口水之後,我面帶微笑,繼續道:「此事並非大事。」
「長官,那些人頗有幾個是權貴門下,怎的還不是大事?」賈政面帶焦慮。
這小子雖然有點不順毛,不過還是個忠厚人呢。我笑道:「我說的是分立刑民並非大事。日後若是覺得做得不習慣,還能互調的。」
眾理士看著我,似乎很期待我繼續講下去。
我一時湧上了談性,在門外噼裡啪啦木肉擊打聲中悠然道:「民為邦本,法乃公器。立國之道,安民,嚴法也!」
如何安民?自五代以降,民心不古,多有訟爭。我們要的不是掩蓋問題,而是解決問題,透過擺事實講道理,讓民眾感化,最終達到和諧社會。所以在民事問題上,動刑就讓人不敢進來說理,看似沒問題,實則是最大的問題。
至於刑事案件,它的客體不是人、物、財、名,而是一種社會關係。商鞅把律制定得那麼嚴苛,就是為了保護社會關係。不過本官認為,如果倒一盆灰就要刖足,那麼人民很可能在倒了灰之後索性去搶劫,搶劫之後索性殺人,殺人之後索性造反,反正都活不下去了。
為什麼陳勝吳廣劉邦要起兵造反?因為他們遲到了。明明只需要扣工資就行的事,按照秦律卻要砍頭,都是一死,不如造反。當然,這個典故我就不說了,免得他們以為我穿越。
「所以,一要罪刑法定,二要罪刑相適。」我道。
理士們上了這麼高階的法理課後,臉上露出迷茫和驚惶的神色。迷茫是因為這些思想他們沒想過,驚惶是因為他們覺得失去了自己的立身之本。一個一輩子拉車為生的車夫,讓他去開火車,能不驚惶麼?
看到他們這樣,我要是再推出成文法典,恐怕趙國的司法體制就徹底崩潰了。於是我只能退而求其次,道:「今日午時起,本官坐堂斷案,你們先旁聽,十日之後再做出決定。」我轉頭問侍從:「什麼時辰了?」
「回長官,剛報過巳牌。」
「請諸君一邊稍待,」我道,「讓佐府、令史、胥徒進來。」
佐府等於是書記官,同時掌管文書資料。令史在權責上更偏向刑偵人員和法醫,同時又要編寫爰書。狹義上的爰書是驗屍報告,廣義上的爰書可以包括庭審筆錄。從級別上說,佐府要比令史高一級。胥徒包括門房大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