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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ldo;如果閣下們能接受丹尼斯&iddot;卡斯卡特知道這支左輪手槍存在的事實,那麼他是什麼時候看到這支槍的,就無關緊要。就像你們聽到的,抽屜的鑰匙經常插在鎖眼裡,忘了被拿走。他有可能在任何時候看到它,在他找信封、封蠟或者其他什麼東西的時候。無論如何,我相信那天晚上馬奇班克斯上校夫婦聽到的聲音是卡斯卡特發出來的。當時他正在寫他的辭世信,或許手槍就橫在桌子上他的面前‐‐是的,就在這時,丹佛公爵走下樓來,並且走出花房的門。這是整個事件中不可思議的地方‐‐一次又一次,我們發現兩件不同的事情出現,它們之間完全沒有關聯,卻不可思議地發生在同一時間,以至於產生了無盡的混淆。我在這裡用&l;不可思議&r;這個詞‐‐不是因為某些巧合不可思議,因為我們在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會遇到一些即使是妙筆生花的小說家也難以想像出來的事情‐‐只不過是為了比我們博學的首席檢察官搶先說出這句話,他本人正準備著把它化作飛鏢,然後反擊我。&rdo;眾人又是大笑。
&ldo;閣下們,這是第一處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地方,我也不避諱使用巧合這個詞。十一點半丹佛公爵下樓,而卡斯卡特進入書房。博學的律師在交叉審問的時候,提出我的當事人前後證詞的矛盾之處,這是無可非議的。當事人在審訊期間說他兩點半之前沒有離開房間,而他現在的陳述則說他在十一點半就離開了。閣下們,你們會對公爵這樣做的動機做出什麼樣的解釋呢?我想我必須再一次提醒你們,第一次審訊的陳詞使每個人都認為槍聲是發生在三點,而且當時這個誤述對於建立不在現場的證據是毫無用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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