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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1:1。2,,,。有伊眉這麼瘋狂。就在登皮艇去漁船的前三分鐘,資金突然猛的跳了跳,即使是十幾名大佬聯合開莊,也覺得心臟病快發了,21,一入眉同樣大小的資金。“國際上的巨鱷賭徒參加進來了!”有大佬在那喃喃的道,而在世界的某處,一個老傢伙在亞馬遜的熱帶風光中喃喃自語,“這一次,總算能還些人情了!KING會輸麼?上帝才能見到!”,幾分鐘後,槍響了,槍又停了。
第七十八章 有一種藝術,叫殘忍的瘋狂
易總覺得自己有一種宿命感,越是強者,越會覺得命勁有力,他曾經迷茫過,到底自己這雙手沾滿的血,是好,還是壞?當他再次站在這生死搏鬥的現場,同時面對六把鋼槍的時候,熱血卻不由自主的沸騰,最後爆發成勃然噴發的火山,而敵人飛濺的鮮血則是火山口流下的岩漿。這是屬於他的狂野,不羈的青春在炮火連天的情況下度過,那種身為傭兵王者的驕傲促使他用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看著面前的對手,他喜歡國畫,用最樸素的黑白兩色,卻能畫出深遠的意境,所以他喜歡生與死的對抗,僅僅這生與死之間的故事,就能夠演繹人間無數的悲歡,而他拿槍的時候,就是主宰。六把槍在手中掉落,被他一一接在了手裡,握在手裡的時候,槍就是他的了。解下皮划艇,用槳片划向來時的郵輪,正如他在基地訓練時,島外隔著一道不寬的水域,那邊是炮火連天的種族仇殺戰場,每天都有屍體散落在荒野,被非洲的野狗做為食物。他的任務是每天去那裡殺十個任務目標,而槍膛裡只有一發子彈,於是,每一次完成任務都變得無比艱難,所以能夠划著獨木船回基地所在的小島時,他都會唱一首無名的歌,那是在部落裡時黑人長老教的,他至今不明白這種語言的意思,因為那個種族已經被滅絕了,但他在香港外的公海海面唱起這首歌的時候,那種奔放的狂野之美已經淋漓盡致地表達出來,甚至海濤都隨著他的聲音在拍打船舷。伊眉緊緊的抓著欄杆,金易開槍的時間不超過三秒,她卻好像經過了三十年,緊緊閉著雙眼,不敢接受即將面對的現實。直到金易地歌聲響起才睜開了眼,陷入了狂喜當中。卻能靜靜的聽著他地歌聲,他的聲音低沉,具有磁性,但從未聽過他唱歌過,因為金易經常說自己五音不全。他現在還是五音不全,所以歌聲裡很多都是嘶啞的吶喊。但能感染伊眉的心,將她無力的心灌注了一種振奮的力量。重新開始了跳動。“我贏了!”康達無比堅定地對自己道,他已經出現了幻覺,整個郵輪上只有自己存在,其他人都消失了。“我贏了!”他大聲喊著,那是一種絕望的嘶吼。他現在才知道金易地殘忍,是那麼的可怕,金易給了他信心。給了他贏的信心,他親口對康達說,六個全上吧。那時候,他以為金易瘋了,所以喜得瘋了,但是,金易即使瘋狂,也是個高貴的瘋子,金易最擅長的就是:給他地敵人百分之九十九勝利的信心,然後憑藉百分之一的機會將他活生生地摧毀,像大象去踏一隻螞蟻,沒有半點翻轉機會的去擊敗信心爆棚的敵人,就連這種摧毀都充滿了高貴的藝術,這種藝術的名字,叫做殘忍的瘋狂,建立這種藝術的基礎,是在強大實力的自信上邊。他為什麼要叫六個人齊上?因為他可以0。7秒鐘內開六槍米之內,準確率達到驚人的百分之百。“啊!”康達狂叫著,跳下了公海,一輩子打拼的基業一朝就輸在了今天,起因很簡單,因為他的兒子去搶別人的女人,命運有時就像蝴蝶的翅膀,輕輕扇一下,可能會引發一場改朝換代的風暴,這場賭局,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為此回覆財產0狀態,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原因不是金易贏了,而是他們的貪慾作樂。“快去救人!”莫直行對自己的手下道,就在這個時候,十幾名坐莊的大佬同時往腰間摸去,數十億的金錢,只需要殺了皮筏艇的一個人!“不要拿槍口對著他!”伊眉突然尖聲喊道,她只是一個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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