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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回來就行了。”
“要幫什麼忙?”
“不用,幫忙吃口飯。”
立軒在電話那頭笑。半天才說:“你看我那期《絕對星內幕》了嗎?”
我也笑:“你這個笨蛋。”
他說:“海青看了吧?看完就跟你說,咱們結婚吧,是不是。”
這就是默契。我弟立軒,幫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從此我在這個家庭裡的至高無尚的地位,就確立起來了。
人生如戲啊。
約定(1)
他們問:“你們為什麼分手?你和志隱?”
我總會笑著答:“沒什麼啊,就是分手了,可能因為有些地方不合拍吧。”
那算不得一回事,真的一切都過去了——所有的人聽完以後都這麼想,包括我。
一個月裡,總會有兩三個人這樣問。有時我會不明白,是我交遊廣闊,知道我與志隱的事的人很多,還是他們記性很壞同樣的問題要翻來覆去地問。
不知道有沒有人問同樣的問題對志隱。不知道他怎樣回答。
以前,所有的人都說:“你與志隱,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對,為什麼會有這樣合適的情侶?”
我也這樣覺得,以前。有時候對著鏡子梳頭,他會從背後溫柔地撲上來,抱著我。我們看見鏡子裡的兩個人,同樣微笑的唇角,同樣微笑的眼角,那是相處多年的情侶才會有的默契的相同。
其實就分手的問題,我們談過很多次了。開始,談到最後,兩個人會傷感,第二天太陽出來,前一夜的商討如同露水,見光即死。後來,再談,像是兒戲,津津有味地商量,誰也不當真。最後,正式分手,兩個人都傻了,不知道原來真的會有這麼一天,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那個夜裡,電閃雷鳴,雖然身處一個亞熱帶城市,電閃雷鳴是家常便飯,但還是覺得這種戲劇化的場景催人淚下。
我們沒有對任何人說出分手的真正原因。沒必要知會天下是一回事,那個理由確實也不可理喻——因為,志隱不肯與我結婚。
我百分之百地肯定,志隱與我是相愛的。
但志隱就是不願意結婚,與我,或是旁的人,他都是不肯結婚的。
我很想在交往這些年後,能夠真正地步入婚姻生活。
我是傳統女人,認真與一個人的交往,就是為著朝著婚姻的方向,也就是說,從一開始,就是為了試試看可不可以結婚,才交往一下先。但是。
最初志隱沒有表示過不願意結婚。
我們熱熱鬧鬧地搬到一處,買房子,裝修,購置傢俱,一切按步就班地進行,那麼,萬事妥當之後,結婚不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嗎?
不光我這樣想,所有的朋友,身邊的人,都會語帶羨慕地問:“要結婚了吧?”
也許我太過自信。生活在每個人的設計中,走不同的軌跡。你所以為的道理,在另一個人的腦子裡,完全是不可思議。
感情進展到這裡,我才驚覺與志隱的差距。
有時候覺得,這就如同一個約會,他對你說“請你吃晚飯好嗎”?然後與你一同為了表示對這次晚餐的重視,買晚禮服,甚至,買漂亮昂貴的手飾,敦促你化一個豔妝,還提些中肯的修改意見,然後,租一勞斯萊斯到了酒店門口,你準備與他一起下車的時候,他才詫異地望著你說:“我只是說,請你自己打醒精神,好好地對待自己,用最好的狀態,自己吃一頓晚飯。因為生活其實是可以這麼美好的,你自己可以做到。”然後,揚長而去,剩你一人味如嚼蠟,而且,自己買單。
與志隱分手後,我常陷入這個電影情節裡找不到繼續演繹下去的線索。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