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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瘋,身體緊緊粘著,看不到縫隙。很多女孩,輪流粘著。
我在吧檯喝可樂,遠遠地看著。我不知道自己臉上的表情。
小楊問:“你為什麼不過去跳?”
我只是笑著搖搖頭,繼續保持我的清醒。
我不要是那麼多女孩中的一個。
可是,肖業有沒有後悔?晚飯時我剛一見他,就悄悄問:“今天我去你那裡方不方便?”
他微笑著,並不看我,一邊伸筷子夾菜,一邊說“沒什麼不方便”。
這話十分曖昧,他為什麼不直說“方便”?我不覺得自己受歡迎,可這也確實不是拒絕。
我在旁邊想了片刻,就興高彩烈地把它當作肯定的答覆。
所以現在任誰粘著他,我自巋然不動。
但我不希望他後悔,如果這些女孩子裡有他喜歡的,我不願意壞他的好事。我真不是那麼有所謂的,和他回不回家,或者說,和別的什麼人回不回家,都無所謂的。
音樂很強,跳舞的人越來越癲狂,可樂越喝越冷。我把目光挪開,看著電視螢幕裡的《貓和老鼠》,想:我為什麼要喜歡他?
喜歡他的女孩太多,有一個共性:年輕貌美。我不年輕,也不自認為美。我和那些女孩沒有相似之處。
肖業是一支時下正紅的樂隊的鍵盤手。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小楊辦公室的牆上,一張一比一的巨大海報。我那天心情不好,就分別站在那些漂亮男孩前面比試,一邊問小楊:“哪個更合適一點?”
小楊問:“你覺得呢?”
我指著最左邊那個最漂亮的:“他。”
小楊伸出大拇指:“好眼光,贊。”
那就是肖業。
小楊後來為我們製造了很多機會,多得再蠢的人也能看出用心,再不會說話的人也熟稔了。
開始是打著上我們節目的旗號,上完一次再上一次,再上一次,後來實在不好意思再上了,我就說:“他那麼討喜一張臉,不如來試試鏡,看能不能做我們的主持人。”
但那次他遲到了。我很生氣,約他試鏡是想製造再見面的機會,但也還有一半是公事,他居然遲到?
我根本不看他,只一味拉長著臉忙別的事情。還是小楊急了:“你以為肖業是無業遊民嗎?他是有工作的,為你們節目他請了多少回假了?你還生氣?!”
“啊?”我這才抬起迷朦雙眼:“他有另外的工作?”
“人家也是白領來的。”
太意外了。我要是有這種皮囊,每天只研究吃喝玩樂。這個意外令我對他的好感增加了十倍不止。
但他不適合做主持人,他太隨和太鬆弛了,而再放鬆再親切的主持人,相較普通人,還是多了一點做作。
他也無所謂,依然等到最後拉我和小楊去吃飯。到了地方我才發現,樂隊的人都在。從那天開始。他責無旁貸地坐在我身邊。
這種關係不算短了。但是,我從來沒說過什麼,他也沒有。我不去看他們排練,他也不邀請我。只是吃吃飯,打打球,然後例行送我回家,在車上東拉西扯,到地兒下車,他揮個手,就開著那輛很老的“桑塔納”走了。樂隊的男孩子都有女朋友,一個比一個漂亮,一次比一次漂亮,我混雜其中,無論如何,看上去都像是顆混沌的魚眼睛。
今天我想跟他回家,也是一時衝動。不知為什麼,今天從起床起,我的心情就極度不好,心情極度不好的時候,我就會主動去做一些挑戰性的事。
終於散了。那些女孩跳得癱了下來,肖業也疲態畢露。他大睜著眼睛四下找我。還好他沒有忘了我我不至於太尷尬。
天已經朦朦亮了,像有霧氣,街道發出淡藍色的光。他開得很快,一直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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