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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我。他的沉默,正直,幽默,才氣,無一處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另外想要的,他不給。
約定(3)
每次歡娛之後,我回到家,接完他追過來的電話,情人般聊完所有可以聊的話題。入睡前,我思考:我要的到底是什麼?
我要的是婚姻嗎?那多少還是容易的,不過是降低些要求。我相信,如果肯降低要求,我結過十次八次的婚了。有的是不夠分數的男人願意結婚。
我要的是志隱。因為我要他與我長相廝守,所以,我要他給我婚姻,當作一顆定心丸。
那麼,如果長相廝守不僅僅只有婚姻一條途徑,我願不願意取其它的呢?
我輾轉反側多時,得出結論:我願意。
我問他:“志隱,你想不想要小孩子?”
“當然不”,他說:“連結婚都不要,要小孩子幹什麼?”
“可我很想要啊。”
志隱沉默著。我明白他的沉默。他不願我再就結不結婚的問題與他爭論,他害怕那樣的局面。他也怕那樣的局面會導致我們連現在的關係都無法維繫。他是捨不得的。
“可是志隱你說,既然要生小孩,一定要給他最優秀的先天條件吧?”
“是”。他不知我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所以,不可以隨便與一個什麼結婚生小孩。”
“嗯”。
“所以,要找一個能找到的最優秀的人生小孩對嗎?”
“你想說什麼呀?”他笑起來。
“我想說,我想生小孩,但是想來想去,只有你各方面條件優秀,也就是說,只有與你生個小孩,這小孩的質素才會令我放心。如果你不願與我結婚也沒有關係,借個種懷個胎總是可以的吧?”
“真的?”他看著我。
我認真地點頭:“真的。”
過了些天,發現志隱總是有心事的樣子:“你怎麼了?工作上不順心?”
“不是啊。”他遮掩。
“說啊。”
“在想你那天說,生小孩的事。”
“啊”,我裝:“還記得啊?我都忘掉了。”
他有點慍怒:“怎麼忘了?”
“你想幹嘛?”
“我在想,接不接受你的建議。”
“很困擾嗎?如果要生要養,都是我自己的事。你,不過就像瀋陽市政府所允許的那樣,當作捐精好了。”
志隱面帶憂色:“不是這麼簡單啊開娟。如果你不知道那是你的孩子倒還罷了,可是,如果一旦你知道那是你的小孩,你會不去關心他的成長嗎?”
“你這樣自私的人,會嗎?”
他不理我關於他“自私”的指摘,只一味說:“既然生自己的小孩,就要負責。”
“唉,”我揮揮手,“你可真麻煩。”
志隱不是不願意生這個小孩的,我發現。
有些變化,只有最貼近的人才可以感受到。從那之後,我與志隱,都開始為造人努力完善著自己。
我對他說:“孩子是我的。你永遠要記住,你只是借來用用的。”
他微笑,可能他真的想通了。如果,既逃開他不喜歡的婚姻,又可以有己出的小孩,何樂而不為呢?
我們繼續努力著。
因為這樣的約定,我們比從前更加要好,完全過起了居家的生活。
也許他內心深處是有歉疚的:既然不能給我婚姻,給個小孩再轉身離去總是可以的。
我們恩愛非常,卻不談愛情。只等待那個孩子的到來。
因為性愛的圓滿,我們更加相互依賴。我們重新發掘了性愛的樂趣。
志隱是一諾千金的君子。他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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