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1/4 頁)
是場面話。
男記者問道:“楊延昭你是感概而言吧?”
“是的,可以用感慨萬千來形容,本來一連串的事件我都是受害者,兩次衝突我都是被迫防衛,我在想,假如是我先告的雷彪,法庭還能夠如此高效率地受理和開庭麼?我不敢去想象那個結果!害怕失望啊?我一個農民;而且還要加“貧困”二字;洠в薪鵯��'有關係、洠в瀉筇ǎ�芊袷芾恚炕蛘咄細鮃荒臧朐兀�蘋ú碩劑沽耍�鼓懿荒芸�ザ際歉瞿┲��浚 毖鈦誘押斂灰�m自己的觀點說道,說得很沉重。大家心裡都明白現實如此,但短時間內非人力能改變。
女記者不再糾纏前面話題,另闢一個話題問道:“聽說你曾經參加過全國武警比武蕕得了冠軍?”
“有這麼一回事,大前年中央軍委下令,全囯武警進行射擊、格鬥、綜合技能,三項比武。以省為單位,有三十多個代表隊,我蕕得了總分第一名!”楊延昭點頭微笑著回答,越來越具大家風範。博得了許多人伸出大拇指,法庭內不準喧譁,大家只得用無聲的動作來褒獎。
“你剛剛演示了八卦掌,用氣功掌刀劈六塊紅磚輕而易舉,你應該算是一個武術高手了吧?”男記者十足是一個金庸武俠小說迷,提問了一個八卦問題。但恰恰這麼一個八卦之問,倒是令在場許多人連連點頭,看來好多人也是這番心思。
“我僅僅練了幾年時間,剛入門而已,強中還有強中手,豈敢輕言武術高手!何況武術是一浩瀚的海洋,學無止境,各門各派都有自巳的絕活,我這學習成長之路還很漫長。”楊延昭謙遜得體地回答。
女記者再語出驚人問道:“你以後還當農民嗎?”這問題問得更刁鑽,回答起來倒是挺有難度的。
楊延昭自有妙招應付,那就是照實說,不遮掩。他娓娓道來:“說實在話,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當不當農民,我掌握不了命運,現在城鄉差別、公務員和農民的差別太懸殊了,如果有機會我當然會毫不猶豫地丟掉農民身份的。有一首詩曰:‘朝為田舎郎,暮登天子堂,將相本無種,男兒當自強。’我用來自勉之,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的是吧?!”
男記者又爆冷門問道:“聽說港澳臺,還有美國、加拿大、歐州等有五六家保安公司,保鏢培訓中心透過各種渠道聯絡你,承諾年薪五十萬美金聘請你去當武術教練,有沒有這回事?你有意向了麼?”
原來剛才男記者接到一張紙條,內容即是上面提問之事,落款是陳安邦。他望向陳局長見其點頭,故產生了如此一問。
“不愧是媒體,訊息渠道這麼厲害!不需要隱瞞,確有其事。在古時有:“學得文武事,貸向帝王家”。之說,借用此意,我老楊家,朝朝代代都是忠臣良將,當然要為國效力。在我眼裡,金錢不是最重要的。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到目前為止,我尚未應允任何一家,我肯定要出山的,不過我期待還是為國效力!”楊延昭回答得輕鬆自如,此時鬧鈴響起來,休息時間已到,兩個記者和聽眾都意猶末盡,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書記員、原告、被告,和雙方委託訴訟代理人,都在陸陸續續歸座了。
審判長大聲宣佈說:“本庭按照法定程式公開審理完畢,經合議庭合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的規定作出如下判決:
一,原告雷彪起訴被告楊延昭糾眾報復傷人,訴求民事賠償的訴求主張缺乏事實證據支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依法駁回原訴,不支援所有訴求;”
“二,庭審中被告出示的有效證據表明原告依杖人多挑釁圍攻被告,而被告確屬正當防衛導致原告等八人軟組織挫傷,趙大、王八的手腕骨折,系內部圍攻人員持木棒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