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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試著找一個合適的機會,但遺憾的是機會看起來都不太合適。
比如有時候她們早上一起出去遛狗。
她們給那隻狗取名叫歡歡,算是正式在這個家裡掛上名。
歡歡性格非常活潑,熟悉了環境之後長得飛快,哪兒都想去聞一聞踩一踩。兩個主人原先並肩走在小區林木間的小路上,不一會兒其中一個就被迫偏離原本的軌道。
「歡歡!不許踩水!」林星月試圖把狗從路邊草叢拽回來。
前不久剛下了一場大雨,到處都是蓄滿了水的小水潭,她們試圖在石板路上走,但小狗總是對水坑有種莫名的偏愛。
林星月猝不及防,跟著被濺了一身泥水。
旁邊路過的幼童指著狗大聲尖叫,想要上來摸摸,林星月也就顧不得髒,連忙將小狗抱到懷裡退到一邊。
於是趙明琅一句「我喜歡你」就卡在喉嚨裡,連說出來的機會都沒有。
再不然就是相親節目的拍攝上,她在她們私下相處的時間裡,將林星月叫到無人的角落,清清嗓子說有事要跟她說。
「我喜歡你。」這樣的話說出口不再那麼不容易。
林星月第一反應確實轉頭找鏡頭。
在沒有看到攝像機和攝影師的時候,她淺笑著回了一句同樣的話。
但緊跟著就是另一句:「 不過現在好像也沒有拍攝,不用那麼敬業吧。」
聽起來就像是單純迎合做老闆的那個人的行為而已。
當然也不是沒有更正式一點的場合。
比如早餐後,晚餐後,偶爾提前下班順路去接兼職的林星月的時候。
她們也會花一點時間單獨相處散步,就像普通的室友、甚至是家人一樣相處。
林星月從不介意跟趙明琅分享自己的日常,但唯有「喜歡」二字她從不當真。
趙明琅久違地感覺到了頭疼,甚至是煩躁。
不久後莫遇霜便又在半夜接到了趙明琅的電話。
這一回莫遇霜倒沒有在睡覺,而是在一個派對上,男男女女在寬敞的房間裡鬧成一團,莫遇霜左擁右抱著漂亮的小鮮肉,手裡抓著酒瓶,喝到上頭,聽到手機響也沒多猶豫就接了放到耳邊。
趙明琅清冷的聲音與這群魔亂舞的背景音格格不入。
「我說了,但是她不信。」
莫遇霜腦子混沌著,拿開手機盯著來電顯示看了好一會兒才將聲音和名字對上號,又過了半天才反應過來趙明琅說的是什麼意思。
「你真跟她告白了?」莫遇霜忍不住笑起來,「她為什麼不信?」
「覺得是玩笑,或者沒聽到之類的。」趙明琅並不是那麼確定。
「你告白了幾次?」
「大概五次,算得細一點就是七次。」
「哈哈哈哈哈哈哈。」莫遇霜不客氣地笑出了聲,「你是特地來告知我你的失敗的嗎?謝謝,有被娛樂到。」
她朝房間另一邊的人舉了下酒瓶,又往嘴裡灌了一口酒。
來不及吞嚥的深紅色酒液順著領口滑下去。
旁邊的男人湊過來親了她一口。
莫遇霜喝得腦子發瘋,都不知道自己笑得有多瘋。
趙明琅在電話另一邊沉默了良久,才說明瞭來找莫遇霜的真實原因:「我想知道你當初為什麼離家出走?」
「可以啊。」莫遇霜一口應下,「需要我單獨寫本自傳寄過去嗎?」
「什麼時候可以見一面?」
「免了,我最近不想看到你,一看到你就倒黴。」莫遇霜撇了下嘴,「不過可以預告你一點自傳內容,有些人呢,心靈上受了一點小小的創傷,就開始懷疑人生懷疑世界,永遠不相信愛——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