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撲殺蝗蟲(第1/3 頁)
這事最好就不要摻和了,沒人能證明陳必謙是個清清白白的清官,一旦東廠和錦衣衛將抄家的財產公知於眾,數額較低還算好辦,若是相反,那就保不齊成為第二個“黃豆公”了。
《大明律》規定官員貪墨可是要被剝皮實草的,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連胡惟庸、李善長這樣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陳必謙膽敢在朝會上跟太子作對,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還不是被往死裡收拾?
陳必謙既無勳貴之爵位,又無外戚之關係,僅憑東林身份,反正這幫大臣是不看好他能鹹魚翻身。
“山東巡撫顏繼祖何在?”
今兒個朝會就從昨天的事情開始吧,這是么雞昨天在蹬景山的時候,忽然想起來的。
“臣在!”
顏繼祖被第一個點名,心裡“咯噔”一下,按理說應該說說陳必謙的事,他被太子拎出來,頓時心裡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難不成太子事後反悔?自己該不會這麼快就被重新下獄了吧?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現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縮頭都晚了。
么雞慢條斯理地將自己的所感和盤托出:“昨個下午退朝之後,本宮去煤山散心,不經意間想起愛卿在朝會上提及蝗災之事,本宮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蟲危害莊稼,所過之處。作物盡沒,為何山東地方官員不組織百姓撲殺蝗蟲呢?再者說蝗蟲也是食物,最起碼比吃草根樹皮強得多吧?”
你們這群廢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銀子,還有多大作為?
江河決堤要銀子!
田地乾旱要銀子!
連特麼蝗軍來了也找老子要銀子!
想起這事都可氣,你們就瞪眼看著蝗蟲把莊稼都給吃光?
一聽說是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顏繼祖不由內心大定,飛快地組織了一下措辭,旋即解釋道:“啟稟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蟲蟲卵於大旱之後孵化,瞬即動輒數以萬億計,如此驚天數量,百姓撲殺極為困難。其二,蝗蟲乃是飛蝗,從天而來,從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訊息,面對轉瞬即至的飛蝗大軍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蟲乃是神蟲,乃是攜帶天威而來,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則會遭到嚴厲的報應。其四,即便有百姓膽大敢食蝗蟲,珉間也有食蝗或腹脹而死的傳言。其五,蝗蟲之蝗與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說到最後,顏繼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經很明確了,想必太子與群臣們應該都明白。
“愛卿的意思是,吃蝗蟲就是在吃皇帝?”
么雞直接把話挑明,反正吃蟲子不怕事大,再說有關係那位還在乾清宮裡躺著呢。
“微臣有罪!”
顏繼祖可不敢再搭茬了,一句話說錯,保不齊就落得陳必謙的下場,最好的也是被致仕。
“如此斷章取義,咬文嚼字,真乃滑天下之大稽也!敢問諸位愛卿,哪位沒吃過人參?照他們的意思,吃人參就是在吃人嘍?”
每朝都有規定的忌諱,譬如百姓的名字不能與皇帝的名字同音,更不得同字。然後是朝代年號、天子喜好,凡是被劃為禁區的內容,百姓都不得擅用。
不過在蝗蟲的問題上,歷朝明君基本上都對此事是比較開明的,據說唐太宗還在鬧蝗災的時候,親口試吃的幾隻,並且邊吃邊責問自己嘴裡的東西,為何要與珉爭食?
被太子這麼一問,諸臣均保持緘默,等太子下一步的說辭,免得幫助別人投石問路,大家又不啥,明顯吸取了昨兒個的經驗教訓,被太子問晚餐菜譜,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見到沒人接著往下說,么雞心裡也猜出了大概,不動聲色地說道:“顏愛卿所言之後三條乃是以訛傳訛之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