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歸鄉客 收官(一)(第12/57 頁)
過去,這一頁故事早已被壓在重重故事之下無人可見。
但張嵐記得!
因為那日李修真腳踩在水面之上重重一踏,奔騰不止的洪水頓時從李修真的腳下被踩出一片直至地面的空缺出來。李修真凌空抓住那溺水的小女孩,一揮拂塵將那滔天之水切成兩半,自己拎著小女孩一步步走到那個小男孩面前。
“不要哭,站起來。”
李修真居高臨下道。
小男孩揉著哭腫的雙眼抬起頭來,來人背對著陽光,一時竟看不見來人的臉。
“這麼蠢,為了別人連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難道你的父母和老師教你的就是這樣的道理嗎。”李修真冷哼道。
四周人噤若寒蟬,因為他們剛剛看見這個道長三兩下就把洪水劈開從裡面走了出來。
這是什麼神仙!?
“我……我想救她……”小男孩抽泣著說道。
“你認識她嗎?”
“我不認識她。”
李修真沉默。
這般愚蠢的話,像極了一個長輩。
那個如芥子般渺小的長輩,那個瘦瘦高高火光也就只有蠟燭般大的長輩。
李修真忽然咧開嘴笑了,他伸出手道:“小傢伙站起來,你叫什麼名字。”
小男孩抓住李修真的手,怯生生道:“我叫張嵐。”
“張嵐,好,我替你救回來了她,你欠我一個人情。我希望你以後能多幫助他人還我這個人情,好嗎?”
“嗯!”張嵐狠狠地點頭。
李修真緊盯著張嵐的那雙眼睛,那充滿朝氣的眼睛,嘴裡不由自主的唸到:“此身此心只為鋤強扶弱、救世安民,手中印、心中決,需為萬世開太平。”
年幼的張嵐不知道長所說何意,只是默默記下。
火焰中,張清之猛然大笑起來。
程肖站在一旁,看著祖師的動作,笑而不語。
千年之前,劍仙垂手任由人族鮮血沾染衣袖。
千年之後,李修真如高高在上的神靈再次牽起了孩子的手。
跨越千年,兩對身影一一對應,分毫不差。
原來如此!
劍仙之火不是劍仙的施捨,而是賜予勇者的獎賞!
所以劍仙之火才會被程肖的心所牽引,變成那把最能剋制水法的煉江之劍!
所以當年自己才會得到那一縷火啊!
張清之仰天大笑,在心滿意足的笑聲中化作了新的劍仙之火。
而程肖拖著即將消失的身體,親自將那縷火遞到了張嵐的手中。
孩子,你透過了劍仙的試煉,鳳鳴宗為你感到驕傲。
在張嵐一點點爬到木簪前的時候,程肖面含微笑退場。
張嵐終於回過頭看向廟門口,陳錚揹著驅邪劍對著這位鳳鳴宗唯一的傳人打了個稽首。
在黑霧之中,張嵐是第一個破開局面的人,他手握著木簪朝著悔大喊道:“我就是鳳鳴宗張嵐!”
在他的手中是代表著陣法的核心,在他的背後是鳳鳴宗的歷代傳承。
那日哭泣的孩子,如今終於是接過了救人者的衣缽,成為了下一個救人者。
千里外,陸御一子落下,輕聲道:“收官第一手。”
“脫胎換骨,就在此刻。”凌空而立的張清之冷聲道。
望著一眼看不到頭的火海,張嵐沒有猶豫一頭便紮了進去。
足以灼傷靈魂的火焰伸出火舌舔舐著張嵐的魂魄,張清之的火焰與冥界的灼骨冷焰本是同根同源,二者都有重創靈魂的能力。
為什麼會說李修真與悔的一戰是水火之爭?
很多年前的湖面上,如芥子般渺小的程肖拼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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