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北緯64°09′的怪夢(1)(第4/4 頁)
去熙陽嶺陪老爺子下棋的次日。方清月記得29號那天她在熙陽嶺遇到了“王小宇”,也許就是因為地理位置與他靠近,還在接到電話時訊號明顯變差……是啊,那時她就該察覺的,成辛以的舊手機在某個地理位置訊號變差,她也在離“王小宇”距離很近時訊號變差,都是細微至極的線索和疑點,要是她能再敏銳一點就好了……
但仍只是故事,全部真相尚未徹底被揭開。按成辛以的標準——案情必須得做出“百分之百的還原”——顯然還差得很遠。
就比如,任語曦肋骨那根“利物”究竟是被誰刺的。
但這樁案子間隔太多年,任語曦的屍體早已火化,徐陽也被殺了,專案組想要達到這個標準,恐怕難如登天。
這麼想著,方清月無聲嘆了口氣,關掉郵件介面,又點開他電腦裡提前複製下來的案卷資料夾。
成辛以繼續賴在她肩頭,眼皮懶洋洋耷拉著,但顯然知道她在思慮什麼。
“放心吧,老楊會把所有事查明白的。還有那幫翫忽職守的警界廢物,老楊會讓他們吃到苦頭的。”
方清月“嗯”了一聲。
“有一點毋庸置疑。”
成辛以輕聲道。
“害死任語曦的人是駱曦曦。一切都是有預謀的,從任語曦決定把錄影給段馳之後就開始了。這姐妹兩個根本容不下對方。這一整樁事裡沒有絕對的受害者,都同時做著加害者。”
她想起徐陽回憶錄中的某段猜測,點開任語曦的戶籍檔案,仔細看死者的臉。
“之前你見過她麼?”
成辛以搖搖頭。
“從曲若伽那裡拿到資料之後,我的第一印象只是覺得這個人有點眼熟,但時間太久了。也許我曾經在家附近見過她?又或者在圖書館?實在想不起來了。”
方清月撫著他左手的猩紅傷疤,聲音因為陷入久遠回憶而變得比平時更細更輕。
“應該是那一次……我剛剛突然想起來……”
他微微抬起頭,等她說下去。
“大一上學期,你第一次陪我去市圖,當時閱覽室裡有個黑裙子的女生以為你是一個人來的,就趁你買咖啡專程繞過來,給你留了聯絡方式。”
成辛以記起來。那次他還眯眼觀察過方清月的微表情反應,最終得出的結論是他被搭訕引不起她半點兒醋意,但能在他腦海裡留下深刻印象的片段僅限於他和她因此第一次寫紙條,這對當時的成辛以而言屬於漫漫追妻路上的一項新進展——他在她的本子上留下了筆跡,被她發現了他寫字還不錯的優點,進而獲得了一個炫耀雙利手書法功底的機會——僅此而已。
“你是說那女生就是她?”
“不是。”
方清月搖頭。
“因為當時我還特意告訴你那個女生坐的位置,所以如果沒記錯的話,任語曦……”她目光專注,蹙眉回憶著。“……當時應該就坐在那個女生旁邊,白色t恤,高馬尾,你走過去還紙條的時候她也在看你。”
“……”
成辛以緩緩坐直,直勾勾瞪著她。
“方清月。”
“嗯?”
“你從那時候起就已經:()棉花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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