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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小巷中,一條新聞成為了茶餘飯後的話題。
“唉,不知道造了什麼孽啊!”
“不愛她,幹嘛還要娶啊?”
“你怎麼知道他不愛她啊?”
女人左右張望了下,一臉認真地說道,“聽說那船是被人做了手腳才翻的,早就預謀好了這一天,正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啊!”
“就是就是,”另外一個女人湊到了跟前忍不住責備道,“不過據我聽說,好像是那女人揹著丈夫偷男人了——”
“那他們的孩子呢?”
“這還用說,是那野男人的唄!”
“不是我說,聽說那新郎也不是一個好人,風流得很,不曉得跟了多少個女人了。”
“唉,總之一句話,都是孽緣啊——”
……
婚姻 第二十四章 原本的命運軌跡
【這一世兩人原本的命運】
鞠可曼生活在一個快樂的家庭,她的爸爸擁有一家小公司,雖然不是很富裕,但卻一家三口和樂融融,不缺衣食,絕對的小康。
在她小學畢業後,她順利地考上了重點初中,一路順延下去,一直被教師視為乖乖寵兒。
而鞠可曼的媽媽是個舞蹈老師,平常最擅長的就是社交和跳舞,這無疑為鞠正德的公司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在鞠可曼的人生格言中,有一句她是最喜歡的:人,不是為錢活,不能成為錢奴,而她最鄙視的也是這種人。
所以,在二十一歲之前,她都是很快樂的成長,無論是父母,還是老師和同學的眼中,她永遠像那盛開的花朵一般地燦爛,陽光好似總是追隨著她,沒有任何的煩惱,更沒有像是天氣一般的情緒變化。
所有人都羨慕她的樂觀,當然更羨慕她的家庭,因為太過幸福美滿。
她人生中最好的兩個朋友,一個是阿紅,典型的ol族,而另外一個卻是一個gay——皮特,是個化妝師。
鞠可曼和兩人都是在一個酒吧認識的,無意間的一瞥,註定了一生,是緣分,更像是命中註定!
大學畢業後,鞠可曼在教授的舉薦下,留校讀研,然而,鞠可曼毅然地拒絕了。
在她看來,讀書並不意味著一切,高學歷更不是衡量一個人的準則,在這個社會上,要想成為強者,一個真正快樂的人,必須要有能力,有求生的本能,否則‘快樂’也是有時限的,終究會被現實的社會給摧殘。
一年後,她順利地在一家小公司成為了白領族,和阿紅、皮克三人在外面一起租房,雖然有些人不懂她為什麼一定要自己去打拼,畢竟她的爸爸已經擁有了一家公司,可她還是樂此不疲地賺著每一千元,哪怕是漲了一百元,她也會像是其他人一樣,高興得一下午。
這就是普通,最普通而現實的生活——
她不是一個幻想的人。
終於,事業有成的她,在半年後,認識了一個公司新進男職員,他的名字叫魏峰,兩人在第一次見面,就成為了無話不談的男女朋友。
正所謂,“一見傾心!”
魏峰是一個守本分的人,家裡條件一般,他是個外地的孩子,隻身一人來臺北打拼,家中有父母,還有一個殘疾的哥哥,另外有姐姐,可姐姐在一年前已經結婚了。
他總是笑著對鞠可曼說,“你信嗎?我來這裡時,身上只有一百元。”
而鞠可曼瞧了瞧他,不由得笑道,“我信。”
兩人就是這樣的信任,終究越來越交心。
魏峰對於自己困頓的家庭一直感覺很自卑,比起鞠可曼來,他的確差得太遠,可鞠可曼偏偏是有錢人中的異類,不喜歡結交與自己同身份的人,最喜歡的就是走另類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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