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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開始念起他的好處來了。
如果他當時不那麼粗魯,或者說對我再柔情一點,說不定我的情緒來了,會把喜歡他的情結聚集在一起,主動爬到他的床上,也許就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天不知,地不知,這樣的偷情想法誰又能理解呢?呸!不對,這不叫亂侖嗎?我馬上又止住了自己的想法,心裡又跳出了老頑童。
網路主宰了我的生活,或者是我在主宰它,這已經無從細分,答案有或無也不再重要。
我知道從這一天開始,一個文學論壇和一些似曾相識的陌生人就出現在我的生命裡。假如要說這是一段緣分,那麼必定是份孽緣,但我義無反顧。
“男人是什麼?僅是身體比女人多一點東西嗎?”
“當然不是!他們身上的味道讓我暈頭轉向,他們的擁抱讓我痴迷心跳,捧在手心裡讓我飄飄然,這一切都不是我的女朋友所能給予的,我為什麼不能放縱一點呢……”
“你不喜歡跟小男生交往的原因是什麼呢?”
“我不喜歡不懂事的男人,不喜歡男人的莽撞與粗暴!”
“阿磊你喜歡嗎?”
“當然喜歡,可是……”
“他是你的第一個發生性關係的男人,你為什麼不能好好愛他?”
“……”
睡不著時,我的心裡經常有兩個靈魂在交談。
每個女孩子都不會把第一個男朋友忘記,特別是第一個發生性行為的男人,一輩子都會留在記憶的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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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阿磊講和了。他與馮慧的事,讓他說成了我強加於他的“莫須有”罪名,對於一個優秀男人來說,被女孩子追求或者上過一次床,應該是順理成章的事。
他很少聯絡我,也許工作忙,偶爾打一個電話除了讓我乖還是讓我乖,說來說去就那幾句,煩透了。煩是煩,我也經常想他。
做一隻乖巧的貓,多好(2)
認識阿磊在廣州。
他大學畢業後在一家網路公司上班,現在已經做了marketing manager。
我放學後等他下班,依偎在他懷裡去逛街,去吃所有的街邊小吃,去買我喜歡的各種顏色的衣服,大聲說笑,把路人驚奇的眼光當作一種心理享受,還會當眾和他接吻,那一年我十六歲,他二十四歲。
我從來就不介意他像父母一樣檢查我的學習成績,他上班時,我就打電話,在馬路上的電話亭裡逼著他聽我唱歌。
他跟客戶開會,我就用手機騷擾他,以此為樂。
不厭其煩地跟他訴說學校裡亂七八糟的事……東家長西家短地絮叨,不管他願不願意聽。他是註定要聽的,哪怕與愛情無關,誰讓他愛上的是我這樣的女孩呢。
到美國前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相約去教堂。
見面後,我們緊緊擁抱,拉著手去教堂唱聖歌,在教堂午夜的鐘聲中擁吻。
走出教堂後,我趴在他的肩頭上,讓他拖著我在馬路中間逆向行走,招來司機長串的咒罵,我開心地笑,狂奔。
午夜時分,我們來到公園的深處,擁抱長吻。
他把大手伸進我懷裡,來不及拒絕,僅僅幾秒鐘就被他握住。像是施了魔法,他輕輕一揉一捏,我就發軟,舌頭靈活,一會就暈頭轉向。
他還想往下摸,被我止住了,唯一清醒的只有這麼一點。我不允許更多的放縱,想第一次交給可以託付終生的男人。
可是,魔法再現,看著他生氣的樣子,聽著他咚咚的心跳聲,我主動去吻他。
他的臉滾燙,兩手緊抱我的腰,硬硬地東西往我身上頂。他的舌頭滑潤,像蛇一樣在我嘴裡來回轉,讓我把腿夾得緊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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