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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尼采說錯了。女人不是弱者——至少,坐在他面前的這個就不是。
“當然,要是我不知道的話,別想要我給你好臉色看。”
這些大,為了等他說“我愛你”這幾個字,她不知又憋了多久——裝乖的確不是什麼難事,但難就難在:當每個人都知道你是裝的之後,還得繼續裝下去。
“這麼說來,我該感激你這幾天來做的一切嘍?”
他走近她,有意無意的將手擺在她肩上。
“當然!”她抬起下巴,一副理所當然的回答。
“那你說,我該怎麼回報你對我的好?”他伺機將她拉了起來,與他平視。
“嗯……”她真的開始努力想著他該如何回報她。
“嗯……我還沒想到。”一站了起來,才發覺自己的平衡感堪慮,因此只好貼近他尋求支撐。“等我想到時我再告訴你。”
“我倒想到個好法子。”他氣定神閒的將她打橫抱起,而這突來的“劇烈震動”,讓她不得不將雙手緊緊抱住他的頸項。
“什麼法子?”她好奇的看著他,不知道他打算如何“報答”她。
“以身相許。”他面帶邪惡的笑容。“你應該知道的,大恩無以為報,只好以身相許。”
“以身相許?”她抬起頭來,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麼說。“為什麼?”
她沒要他以身相許啊!而且,他要是以身相許,聽起來好像是她得到了某種報酬,但實際上,吃虧的可是她耶。
“給你我的錢,顯得我們的關係過於廉價、流俗:送你禮物,卻又找不到任何一樣能傳達我心意的物品……我左思右想,如果我把自己送給你,那麼我的錢就是你的錢,你需要任何東西也是唾手可得。”
照他的說法,所有的好處全讓南宮天薇給佔盡了,她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人財兩得”。
“可是……”她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可又提不出反對的理由,再加上他說的也沒錯。
給她錢的話,好像是什麼買賣關係,著實奇怪;而送她東西,她也想不出要什麼才好……這麼說來,好像只有他的說法可行了……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南宮天薇不明白事情怎麼會進行到這一步。
明明剛剛兩個人還好好的坐在酒吧裡喝酒,怎麼才一會兒的時間,好似空間大挪移似的,他們已經來到了殷浩孺位於天母的豪宅。
從他們喝酒的地方到天母也有段路,可在她的感覺裡卻彷彿一眨眼的時間。好像她才剛閉上眼,再張開眼時就到了他的住處。
“呃……”她猜想,肯定是她在酒吧裡醉了,卻沒自覺,才會呆呆的任他將她帶來這地方。“我覺得呢,以身相許太嚴重了。”她記得在酒吧裡發生的每一件事情,以及他說過的每一句話。
真的,以身相許實在太過嚴重了。她其實也沒做什麼特別讓人感動的事情,再說,送給殷浩孺的東西根本不是她做的,若他真要以身相許,那麼相許的物件也該是她母親而不是她。
“你也聽過的嘛,大恩不言謝。”她若不知道他將她帶到他的住處是什麼用意,那她這二十四年肯定是白活了。“所謂的‘不言謝’,也就是別提了。”
“是嗎?”對她邊說邊退的舉動,他深覺有趣。不過,有趣歸有趣,但今天他一定要整個的擁有她——同時,不論發生任何事,他再也不許前幾次的事情發生。
“我想,我們對‘大思不言謝’這幾個字有著不同的見解。”他走近她,將她鎖在角落裡,進退不得。
“所謂的‘不言謝’,是說,天大的恩惠沒法子用嘴巴說說就算,所以才說‘不言謝’。”
他若有意似無意的靠近她耳旁,輕輕的在一旁吐納,將擾亂人心神的微熱氣息緩緩拂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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