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第3/5 頁)
用了食指和中指——我用這兩個指頭的指尖撐住了尼桑車的前蓋。”
羅飛又道:“我在高處拍到了這個瞬間的照片,那張照片能清晰地顯示出你的手指觸控轎車的位置。”
年輕人明白了其中的關節。
“那你一定已經提取到了那兩個指紋,對嗎?”他淡淡地問道,但目光卻有些沉凝,似乎正在竭力思考著什麼。
“不錯。”羅飛並不避諱將自己的底牌亮給對方,“有了這兩個指紋,有了你觸控汽車的照片,再加上司機和現場目擊者的證詞,我想這已足夠組成一條牢不可破的證據鏈。”
的確,如果這樣的證據還不夠充分的話,那世界上所有的兇犯都可以逍遙法外了。
不過年輕人此刻偏偏卻還能笑得出來。
“羅隊長,你還記不記得我當時用的是哪隻手?”他忽然問了這麼一句。
羅飛皺了皺眉頭,不知道這個問題會有什麼意義,不過他還是認真地回答說:“我可以非常確定的說:是右手。”
“那你真不應該只把我的左手銬起來。”年輕人一邊說著,一邊抬起了右手。然後就在羅飛的眼皮底下,他把中指和食指最前端的關節送到了自己嘴裡,牙關發力,狠狠地咬了下去。
“你幹什麼!”羅飛心中一沉,想要去阻止時卻哪裡還來得及?鮮血從年輕人的嘴角里流淌出來,而當他的右手離開嘴邊的時候,那兩根手指的前端關節已經消失無蹤,當然隨之一起消失的還有能夠坐實他兇手身份的那兩個指紋。
羅飛呆呆地愣住,眼看著鮮血從年輕人的斷指中不斷湧出,如密集的雨點般落在水池裡,頃刻間便染紅了一大片。
年輕人卻像渾然感覺不到疼痛似的,他將那兩節指尖嚥進肚子裡的時候,甚至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
“我的名字叫杜明強,我只是一個網路記者。童木林是我的同事,我們共用一個網路帳號‘甄如風’。我的確透過某張方法進入了專案組內部,並且在組員手機裡安裝了竊聽器,可這麼做都是為了滿足我的職業需求,因為我是一個記者,我需要刺探那些最隱蔽的秘密——”他一邊說著話,一邊又變成了那種得意洋洋,目空一切的倨傲狀態,然後他大聲地宣佈道,“而我的目標,就是成為世界上最好的記者!”
羅飛無奈地看著對方,他想要苦笑,可卻連一丁點的笑容也擠不出來。因為他知道對方此刻所說的全都是謊言,而自己卻已失去了揭穿這些謊言的最關鍵的證據。
尾聲
兩個月之後,二○○三年二月十一日下午十六時零七分。
省城中級人民法院內。
法庭中所有的人員此刻都站了起來,審判長已經準備要宣讀審判結果。
年輕人站在審判席上,從他的表情中很難看出他此刻內心的情緒。
旁聽席中有羅飛、慕劍雲、尹劍、柳松、曾日華這些“四一八專案組”的成員,他們的臉上則顯露出期待而又忐忑的神色,因為接下來的判詞將是衡量他們幾個月來艱辛戰果的直接標尺。
阿華站在最角落的地方,他並不喜歡出席這樣的場合,但今天的宣判他又不得不來。
“……
A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杜明強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非法竊取國家秘密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故意殺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杜明強出於個人目的,利用警方對其進行人身安全保衛的機會,於二○○二年十一月間採用安置竊聽器材的方法監控警方的辦案過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業器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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