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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更想把香港的事情做成,如果他真的做成了,一切的關於倍穎是金子,他是狗屎的言論就都不攻自破了,這也就是為什麼他還為挽救他的投資出了那麼一點兒力。”
“怎麼講?就算成功了,一樣會被歸功於吳先生,怎麼會讓人改變對他的看法?”
“倍穎是成名的商人,他是以穩健著稱的,沒有過半的把握,他是絕不會莽撞行事的。但這次在香港的投資實在太冒險了,貸款前來的外地商人,在未打通各關之前就瘋狂收購,有沒有成功的可能?有。有多大的可能?很小。這不是倍穎的風格,是不是,倍穎?”
“是。”吳倍穎有氣無力的應了一聲,他還沒能從被背叛的震驚中恢復過來呢。
“不對,”侯龍濤又發現漏洞了,“既然大家都知道不是吳先生的風格,又怎麼會有人相信是他…”
“知道你會有此一問。”古全智打斷了他的話,“你要明白,策略的制定和策略的實施完全是兩碼事兒,毛正毅在決定投資的同時,也可以完全不參與籌資。”
“那要是投資失敗了呢?”
“要我看,他不會等著人來查的,在他確認損失無法挽回之時,他會首先向倍穎發難,暗地裡向檢察機關放風,讓他們對貸款事件進行調查,然後逮捕倍穎。接下來的事你猜也能猜到了吧?你要是猜不到,我可就選錯合作伙伴了。”
古全智笑眯眯的看著侯龍濤。
“如果按您的意思,因為沒有批文,抵押協議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就算二十二億沒有了,銀行同樣不能接管毛正毅在上海的不動產,對不對?”
“對。”
“可問題在於,吳先生是做為‘農凱’的總經理在協議上籤的字,是屬於職務行為,不管他是怎麼搞到的貸款,‘農凱’都不可能,也不應該脫得了干係的。”
“呵呵呵,你這就屬於美國人的思維,美國的法律不講事實,講的是程式,講的是證據,講的是每條法律條文裡的每一個字是什麼意思,在中國,這些只是考慮的方面,最重要的是事實,當然了,有的時候事實是經過後天加工的。現在的事實是什麼?倍穎為了個人的原因,出賣自己的僱主,如果受害人也受懲罰,那法律的存在就毫無意義了。”
“您這是強詞奪理,還是不太合理。”
“真的嗎?五十萬資金可以起一個公司,你找一個你手下的小孩兒,用他的身份證起照,除了每個月給他點兒錢以外,公司的業務他一概不用管,小孩兒很信任你,你是他大哥嘛,可你卻在背後大肆虛開增值稅發票。萬一事發,按照法律條文,被槍斃的應該是法人,而你可以逍遙法外,但事實上,如果你真的這麼做了,槍斃的一定是你。”
“我明白您的意思,但兩件事兒有本質的不同啊,我覺得這更像是回扣的問題,我的總經理吃回扣被發現了,只能是行、受的個人被法辦,合同是不能被終止的。”現在侯龍濤所問的問題其實早就與他們策反吳倍穎的目的無關了,只是他自己好奇罷了。
“這才是有本質的不同呢,回扣違法,但談判本身不違法,所以除非雙方都同意,你不能單方面終止合同,可‘農凱’從一開始就不具備貸款的資格,如果一方執行了一份不具法律效力的合同,那屬於自願行為,另一方是沒有義務履行合同條款的。”古全智還真是在用心給晚輩上課。
“那毛正毅就不怕吳先生把他以前見不得人的事兒抖出來?”
“口說無憑,對於這種重大經濟犯罪的逮捕一定都是突擊進行的,倍穎是不會有時間將證物準備好的。要不是今天咱們把毛正毅的陰謀分析出來,倍穎還被自己的忠心所迷呢,說不定就會自己一個人扛下來,我看這才是毛正毅最希望看到的結果。”
侯龍濤扭頭看了一眼面色蒼白的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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