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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想繼續攻克自己的論文。
他在這論文上遭遇了一個瓶頸,他思考了很久也無法解開,這時候這花痴手一指,寫了一串書名:“這本文獻上有相關資料,圖書館裡有。”
隨即她又寫了一串專有名詞。
盛贏狐疑地看著她,將這串名詞輸進了電腦用網路查,這時候他倒發現這女生倒不是一無是處——至少是個有腦子的書呆子。
無聲地經過了半小時,只有按鍵盤的聲音,盛贏終於抬起頭時,看見她還是一張紅的像番茄的臉。
“就這麼紅了半個小時?”盛贏眼睛一耷心想,“她的血液迴圈倒是挺好的。”
“謝謝。”盛贏很敷衍地道謝。
這一句話剛脫口,便看到她的臉這下直接紅到了耳根。
“我叫唐伶。”她扶了扶自己的大眼鏡,笑眯眯的伸出了手,“我們做朋友吧!”
盛贏是何其高冷的人,他起身就走了。
本以為再也遇不到這個唐伶,卻發現自己的論文缺了最重要的文獻,去圖書館一查,發現被人借走了,這本文獻很古老,裡面的資料其他渠道都沒有。眼看著論文的,期限要到了,盛贏心急如焚。
這時候她又出現了。
歡歡喜喜地蹦到自己的面前,抱著磚頭一樣的文獻,厚顏無恥地說:“我就知道你肯定會借它!”
“拿來吧。”盛贏伸出手。
“等等。”唐伶趕忙護住了書,賊賊地笑說,“我要你當我的男朋友。”
這一次盛贏對唐伶的印象,算是跌進了深淵:土,難看,膚淺,還特別有心機。
“我不要了。”盛贏起身就走。
“這門選修課,你已經掛過了吧?”
盛贏沒想到這麼個土包子,居然還能露出這麼邪性的笑容:“如果這次再過不了的話……學分湊不夠了喲。”
唐伶奸笑著說道:“你確定要放棄嗎?”
“好無恥的人!”盛贏氣急,轉身又看到那張漲得通紅的臉。
一個人怎麼可以一邊羞澀一邊耍奸詐?
“一個星期,就一個星期!”唐伶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頭髮,“我弟弟回來了,他快要把我笑死了,說我壓根沒人要……好嗎?”
一個星期?
盛贏皺了皺眉,這一次他妥協了。但是他打心底裡,厭惡這個唐伶。
做她男朋友的第一天,唐伶就拽著他說要出去野餐。
結果差點把草坪給燒了,野餐徹底變成了救火行動。
當她男朋友的第二天,被唐伶拉著出去划船,天氣很好風和日麗,遊湖的人不少。
結果她特別有能耐,直接把船給劃翻了,這就算了。
盛贏溼漉漉地站在岸邊,看見唐伶還玩命地刨水?
得。她還不會游泳?於是划船變成了救援。
當她男朋友的第三天,唐伶拉著他說要去買書。
結果唐伶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追著一個小偷就跑了三條街,又被小偷指著槍回追跑了一條街,最後他們陰差陽錯跟個小團伙纏上,人一夥被拉警局裡去了。
後來案情明朗,因為唐伶的見義勇為行為,在最後還獲得了榮譽市民稱號,他作為“男朋友”,順帶上了一次報紙。
當她男朋友的第四天,盛贏算是受夠了,想著無論唐伶怎麼說,他也不會跟她出去。
結果唐伶先銷聲匿跡了,他終於清靜了。
當她男朋友的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唐伶完全消失了,這時候盛贏的心裡犯嘀咕了:她到哪兒去了?
怪異的是,這場賭注明明已經告一段落,他怎麼反而在意了?
盛贏回過神來時想去找唐伶,卻發現連她的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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