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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曬太陽的時候都要比其他人少的多。
所以,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她以為他已經到了不惑之年。
“那天是我第一次靠著自己的嘴皮磨來了一單生意,我們為了去慶祝,就來這兒喝酒。當時的那幫小子,可能嫉妒我是老闆的兒子,所以一個個都串通好了要灌我的酒,我也不好拒絕,就不停的喝,不停的喝……喝到最後,我自己都忘了是怎麼出了那包廂的門,怎麼去的洗手間。當時我記得我很要強,我明明已經快忍不住了,卻還是死撐著不要他們那幫沒良心的小子扶著洗手間。我那時候一邊走一邊覺得頭昏沉沉的,我看著自己好像就快到洗手間了,就快到了,可是卻依舊一直沒走進去,好像那條短短的路沒有盡頭一樣。我的胃快受不了,然後我恍惚間覺得前面有一個人走了過來,我一下子就倒在那個人身上,吐了她滿身都是。想想,真是噁心透了。”
“她是金小櫻?”
徐子昌換個站著的姿勢,雙手擦進口袋,看著遠處來來回回的車輛,說道:“對。那天她梳著一個簡單的馬尾辮,穿著一身淡藍色的工作服,那時候她還有劉海,到這兒,”徐子昌在自己額頭前比劃著,“很青春很漂亮,讓我想起了那些正在上學的小妹妹,雖然她那時候已經不是學生。”他其實很想有點文采的表達那種初次見到金小櫻的情形,但他卻非文人,拽不起文采。他想說,在酒吧裡遇到金小櫻的感覺就跟在一堆呱呱叫的鴨子中意外看到了安靜美麗的天鵝。
十七歲呀,女孩子最好的年齡,那時候金小櫻她應該在讀書才對,她怎麼會沒有上學呢?徐子昌竟然對金小櫻那晚穿的衣服跟髮型記得如此清楚,實在是厲害。
“我醉的不省人事,還把她的衣服都弄髒了。後來,我見她拿著掃帚拖把什麼的,把我吐髒的地方都打掃了一遍。我很抱歉把她的衣服弄髒了,她只是笑著跟我說沒關係。後來,她還親自把我送到我的車裡。”徐子昌頓了頓,接著道,“我不能開車,她不會開車。所以她陪著我在車上過了一夜。我那時候,特別難受,動不動就想吐,多虧了她一直在那兒幫我。”
“你怎麼不請她幫你打電話給你的家人?”兩個陌生人,窩在車子裡呆了一夜,很奇怪。
徐子昌嘆氣道:“我爸爸催促我跟一個我不喜歡的女人結婚,他說那樣對我將來有好處,可是,我不願意把自己當成禮物一樣送給別人,去為他自己的公司爭取利潤,不願意把自己的前途跟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交易。因為,我哥哥就是那種狀況下結的婚,我看他一點都不快樂的樣子。所以,我跟我爸爸鬧彆扭。他說,除非我能為公司帶來利潤,否則他絕對不會養著我這麼一個不學無術的兒子。呵呵……我發誓,打死我一不要他們的幫忙。”
“所以,你們就在一直在車子裡?”
“應該是吧。我後來睡著了,感覺她一直都沒走。第二天一早,我醒的時候,精神好多了,而她卻熬黑了眼圈。她見我醒了,還專門領著我去吃便宜的包子。她說那兒的包子非常好吃。我也是第一次覺得包子居然也很好吃。我跟她說了我的名字,還想問她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她什麼都沒要,就只是這樣走了。那天,我連她名字都不知道。後來,我們再見面的時候我才知道,她先前是在那家酒吧做鐘點工。”
“鐘點工?金小櫻她那時候才十六歲而已。”
“她那時候確實是在那兒做臨時工。因為,後來我才知道,她家裡只她一個人跟妹妹,原來還有一個小姨,可惜那一年就得病死了。我想她可能是我喜歡上的第一個女人……”徐子昌想起了當時的情況,他回家後常常想起這個十七歲的女孩,他還覺得自己很無恥,竟然喜歡上了一個還未成年的女孩。
不過,她真的是讓他動心了。
第一個讓他動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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