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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拿著一個檔案盒,推門而入,將檔案遞給吳漾,順便介紹了跟在他身後的一名栗色捲髮的女同事:「這是法務部的 lda,比我更瞭解李偉興的情況,你有什麼問題問她就行了。」
隨後,又跟 lda 交代了幾句,便離開了會議室。
其實,在來這之前,吳漾也從吳一週口中得知一些關於 公司和技術部員工李偉興之間的糾紛——
作為一家大型網際網路公司,同時運營著多款熱門社交類網路產品,自然也擁有著極為龐大資料資訊。今年五月,公司發現重要資訊洩露至競爭對手,並將懷疑物件鎖定為技術部的一名老員工李偉興。
彼時,沈庭作為 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配合公司對李偉興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並建議將調查重點放在資料流向和取證方面、而非李偉興本身。
由於當時對李偉興只是懷疑,還沒有確鑿證據,因此,在沈庭的建議下,公司向李偉興開出了不予起訴的條件,但前提是,李偉興應當如實交代「幕後指使」,並配合公司進行釣魚取證。
也就是說,李偉興要按照公司的要求,主動與 x 公司對接人聯絡,並留存相應證據,以供 日後維權。
然而不巧的是,第一次的釣魚行動失敗了,所謂的「幕後指使」並沒有如約與李偉興會面。
之後, 公司進行了戰略調整,將本案的負責律師由沈庭變更為同家律所的另一位律師——曾銳。
「你們後來向公安報案了?」吳漾看著案卷裡的一份搜查扣押筆錄,問 lda。
「對,曾律師覺得之前的行動太『緩和』了,根本起不到打擊威懾的作用。報案之後,警察很快就派人搜查了李偉興的個人物品,扣了他的膝上型電腦和兩塊移動硬碟,也在其中一塊硬碟裡找到了一部分涉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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