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3/5 頁)
了‘主動’一詞,而在此前,我曾不斷提到過,是的,主動。在這件案子裡,我的當事人一直都很被動,被動的喝酒,被動的送人,直至被動的被帶到了法庭。沒有人去想,為什麼喝酒、送人一直都處在主動位置的被害人一進了房間就理所當然的邊成了被動?這是誰規定的?這是不是緣於大家一種固定的思維模式呢?為什麼大家都不肯去想,進了房間仍然在採取主動的被害人被我很有自律行為的當事人斷然拒絕,羞愧難當之下因而抓傷了我當事人的臉呢?這個時候說這句話可能不大合適,甚至傷人的心,但我還是不得不說,其實我的當事人完全可以告被害人性騷擾……”
法庭裡一陣擾動,因為律師的辯護完全超出了人們的想象,他甚至完全推翻了整個案情。
“……可是我的當事人太善良了,在得知了整個事情末始之後,他不願意再去損害被害人的名聲,因此他選擇了沉默。可是他的善良卻為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他根本不知道,他所認識的被害人早已身患毒癮,她在吸毒!是的,她在吸毒,這已由法醫確定,無可辯駁。試問,我們有什麼理由去相信一個癮君子而不去相信一個令犯罪份子聞風喪膽的人民警察呢?我們有理由相信,這裡面一定有不為人知的內情,有人在存心陷害一位為國為民的好警察。”
聽到律師大膽的假設,底下旁聽的衛寧、韓雪等人張大了嘴巴,此時對她們心理的震撼、衝擊是前所未有的,她們也隨著律師的思維在轉動,會不會趙星是冤枉的呢?
趙星對這個律師也很佩服,他的推理能力太出色了。幾乎跟事實一模一樣,他的說辭很打動人心,看樣子法庭是要判自己無罪了,可是,這個結果卻並不是自己想要的,這個用兩條生命代價換來的機會難道就被這個衛建國好心為自己請來的律師三言兩語給浪費了嗎?此時連趙星自己也不知道是想法庭判斷自己有罪呢?還是無罪?
審判長宣佈暫時休庭合議,法庭一下子就變成像在菜市場一般,嘈雜聲四起,每個人都在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說趙星有罪,或說趙星無罪,趙星無視旁人投向他的目光,安然而立,竟等宣判。
大約過了而二十分鐘,重新開庭,所有人都站了起來,豎起了耳朵侯判詞。審判長莊嚴的宣佈:“現在開始審判……綜合以上原理,本庭宣判,犯罪嫌疑人趙星罪名成立,判處死刑,但鑑於罪犯以前曾為國家做出特殊貢獻,本庭經過合議,特予以寬大處理,判期徒刑,刑期從宣判之日起實行。罪犯如對判決有不服,可在規定期限內向高等法院提請上訴,退庭。”
聽到審判長的宣判法庭頓時像一口炸開了的鍋一樣翻騰起來,很多人都對法院的宣判表示了疑義,出去後對採訪他的記者說了句心裡話:“我對宣判的結果表示遺憾,透過此事,讓我,一個從事法律工作近二事年的工作者從此不得不對法律的公證產生了懷疑。”
惟獨趙星和一手策劃此事的人送了一口氣,到底,誰才是勝利著呢?
第六十三章
“你編號是684188,這是你的,換上,等會兒拍照。”
經過一番嚴格的檢查之後,趙星被換上囚服,抱著被褥,拿著臉盆,跟隨獄警走向指定的號房。
走過幾重看守,來到編號為104的號房門口,獄警開啟門,道:“進去,三床上鋪是你的床位,記住我跟你說的話,在裡面不要惹事,有事打報告,聽到沒有?”趙星點點頭,不知道這個獄警有沒有被收買,反正在得知趙星星就是日前轟動一時的警察殺人新聞主角時,對他還算客氣。
房門被重重的關上,趙星走到三號鋪,把自己的床位鋪好,躺了上去。等獄警走遠後,從其他床位跳下幾個來,一個人大力搖著趙星的床位,喝道:“下來!懂不懂規矩?”
趙星手枕著,瞄了他一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