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4/4 頁)
李逵在書中殺人的功績很大。如果說他的殺人也是真誠的話,他就是個天生喜歡殺人的孩子。那麼,這個孩子就不能是孩子,而是魔鬼。他的天殺的性格使他永遠只知道殺,不論所殺的物件是誰,如他看著不順眼就殺掉了在朱貴店裡準備投奔梁山的韓伯龍。韓伯龍很可能成為他的兄弟。李逵很輕率地將他砍死了。在與宋江喝酒的酒席上,他將一個歌女一下就點暈了。為了讓朱仝上山,李逵殺死了一個七歲的小孩。為了給母親報仇,他殺掉老虎一家。給狄太公捉鬼救女兒,李逵將他女兒也殺了,還讓剛死了女兒老淚縱橫的狄太公感謝他。而且這些都是李逵的小打小鬧,在集體的行動中,他的表現更為出色:
只見那人叢裡那個黑大漢,輪兩把板斧,一味地砍將來。晁蓋等卻不認得,只見他第一個出力,殺人最多。…………晁蓋便叫道:“前面那好漢,莫不是黑旋風?”那漢那裡肯應,火雜雜地掄著大斧,只顧砍人。晁蓋便教背宋江、戴宗的兩個小嘍羅,只顧跟著那黑大漢走。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軍官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攧翻的,不計其數。…………那江州軍民百姓,誰敢近前。這黑大漢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自在江邊殺人。晁蓋便挺朴刀叫道:“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那漢那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
這是李逵在江州劫法場時的殺人情景。他不論百姓還是官兵,一味只是殺,殺得痛快。濫殺無辜是很多好漢的愛好。但將這個傳統發揚光大的是李逵。沒有人殺的日子他會渾身不自在,總會找機會下山去殺人。每次有殺人的機會他總是積極爭取。殺人似乎是他獲得快樂的主要方式。在第五十回中有一段精彩的對白:
只見黑旋風一身血汙,腰裡插著兩把板斧,直到宋江面前唱個大諾,說道:“祝龍是兄弟殺了,祝彪也是兄弟砍了。扈成那廝走了,扈太公一家都殺得乾乾淨淨,兄弟特來請功。”
宋江喝道:“祝龍曾有人見你殺了。別的怎地是你殺了?”
黑旋風道:“我砍得手順,望扈家莊趕去,正撞見一丈青的哥哥解那祝彪出來,被我一斧砍了。只可惜走了扈成那廝。他家莊上被我殺得一個也沒了。”
宋江喝道:“你這廝,誰叫你去來!你必須知扈成前日牽牛擔酒前來投降了……”
……
宋江喝道:“……你這黑廝,拿得活的有幾個?”
李逵答道:“誰奈鳥煩!見著活的便砍了。”
宋江道:“你這廝,違我的軍令……”
黑旋風答道:“雖然沒了功勞,也吃我殺得快活!”
可見這位天殺星的天殺的個性。李逵快樂地殺人,聽來肯定讓人毛骨悚然。他的母親被老虎吃掉很可能是他過於濫殺無辜的報應。他也不是每次都能佔到便宜,他在刀劈羅真人一節就被羅真人狠狠地教訓了一頓。他總認為殺人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但每次都給人帶來痛苦。如他打死殷天賜,讓柴進吃了官司。他那可怕的個性是時代的映照,是亂世中產生的極具破壞力的怪胎。他自由自在的個性與生命的狂歡是建立在對別人生命的侵害上的。在歷朝歷代的後期,在那些混亂的時代,就會產生很多的殺人狂,產生很多人性畸形的怪胎。在明代末期的農民起義中就有這樣的人物。比如著名的張獻忠。在《明史?流寇》中有這樣一段記載: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天殺”的李逵(7)
獻忠黃面長身虎頷,人號黃虎。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詭開科取士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