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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過橋,再轉過幾個街區,到那裡的酒吧街待上一陣。
通常是一整個晚上,如果第二天沒有什麼特別事情的話。
常去的酒吧叫“榆樹街”,老闆是美國人,說得一口地道的埃及土語。他說他在埃及待了快二十年了,從十五歲開始。他說他很愛這個有著悠久歷史的國家。
看,這就是和我們這些人的不同之處,所以在這個乾燥炎熱而乏味的國家裡,他能過得甘之若飴,而如果不是為了多賺那一點錢,我是片刻也不想在這裡多待。
“榆樹街”是間頗有南美風情的酒吧,酒吧招待也頗為南美風情,風流而熱情。第一次去的話他們會免費為你挑一杯濃烈的‘沙漠紅’,這樣的酒幾杯下肚,你就會變得和臺上的脫衣舞娘一樣放蕩得不計形象。
為此我送了樣東西給這裡的老闆,一尊從某個貴族墳墓裡淘汰出來的裸體阿頓神雕像。雖然上半身毀於幾百年前的盜墓,下半身倒是完整無缺,每個來這裡喝酒的客人都會習慣性地去摸摸它,跟它照張相。我說它就這間酒吧最形象的代名詞——慾望。
老闆很喜歡這件禮物,收下的當天我跟他在酒吧頂樓的天台上糾纏了一整夜,說不清是他用他的慾望征服了我,還是我用我的慾望征服了他。但是我知道每次只要成功了一筆交易,我的金錢欲得到滿足之後,我總是喜歡上這間慾望的酒吧來找他。
今次也是如此。
驅車進酒吧的車道後,我的嘴唇已經像被‘沙漠紅’熨燙過一樣,很熱,並且有少許的煩躁。於是有點急切地進去尋找那個男人高大而黝黑的身影,但令人失望的是,他並沒在酒吧。
“老大剛回紐約。”嘈雜的音浪聲裡酒保大聲告訴我。我點點頭,抽出一支菸在吧檯附近隨便找了個位置坐下。
這種酒吧的好處就是無論什麼時候它總是熱鬧的,充滿活力,並且幽暗。你不需要為了躲開寂寞而暴露在光下,也不會因為黑暗就感覺到無處排遣的孤獨。這是我那幾棟數百坪的大房子所不能給予我的。
我點燃煙,看著吧檯上被燈光勾勒著曼妙身體的舞女的身影,她們像蛇一樣在穆斯林略帶詭異的鼓點節奏裡扭動,纏繞,彷彿沒有骨頭一般。我用力吸了口煙,它們順著我的喉嚨像那些舞女的身體一樣纏繞進我的肺。
這時一個人在我邊上坐了下來,帶著一身濃濃的金屬味。
能穿透酒吧間被各種香水、酒精和煙混雜出來的空氣的味道,很難不讓人引起注意。
於是我朝他看了一眼,可巧,他也正朝我這邊望過來。
男人很高,很瘦,濃密的金髮朝後梳得一絲不苟,就像他身上那套妥帖而昂貴的西裝。
長得說不上好看還是不好看,因為他沒有當地埃及人那種沙漠風暴般的英俊,也沒有酒吧老闆那種雕像般潤滑而陰柔的美。
或許在人群裡一站就沒了蹤影,如果他不是那樣的高挑,眼神那樣的溫柔,嘴唇的弧度那樣的漂亮。
記得誰說過,微笑也是種藝術,不是隨便哪個人,隨便一笑,便是好看的。
於是我不由自主也朝他笑了笑,嘴裡的煙因此吹到了他的臉上,不知道是否不太禮貌。
“一個人?”他似乎並不介意,並且招手叫來一杯酒。
“對。”聲音好聽的人難免勾起人交談的慾望,所以我回答了他。
他將端來的酒推到我面前。
一杯豔得像火的“沙漠紅”。
這一晚上我一共喝了多少杯這種濃烈而充滿慾望的酒,我已經記不清楚了,只記得後來我從椅子上坐到了那個連名字都沒有問過的男人的身上,又從他的身上坐到了他的車子上。
車子還沒到酒店我們已經糾纏到了一起,而酒店房間那張柔軟的紅色大床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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