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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審判庭一下子都混亂起來。
餘瑩瑩冷眼看著,孩子們是可憐,但她知道,孩子們完全可以不出席這次審判,這是他們的策略。
果不其然,在法官要求肅靜之後,家長們開始不停哄孩子,可還是依舊亂鬨鬨的,週遊則無奈的用話筒說,「法官請多給點時間
,孩子們並不理解父母關係,他們已經很久沒見過媽媽了,看到媽媽一點都不理他們,還要將爸爸送到監獄裡去,他們承受不了才會哭泣的。」
宋偉直接就反駁了,「媽媽一點都不理他們的確可憐,但更可憐的是,他們的爸爸還想靠著他們博取同情,明明這些傷害完全可以避免,可卻要把不應該出現的孩子帶來,這是你們的問題。」
週遊比阮井還是厲害一些,「宋律師,我知道你的妻子是全職太太,沒有離開孩子的時候。所以你不理解。但我必須告訴你,這些孩子不是我們要帶的,是他們知道,只有在這裡,可以看見媽媽,自己要求來的。」
「法律的確有著各種條文需要遵循,但人的情感不需要滿足嗎?」
「這也是我接手這個案子的原因,對,在法律上講,他們沒有報警,反而花錢買下這些女人孩子,將他們留在了自己的身邊,這是錯誤的。但是,這麼多歲月就沒有感情嗎?你們所謂的要讓買和賣都要受到懲罰,要讓拐賣從源頭上被截斷,是有道理。但一定要犧牲這些人嗎?你們看看這些可憐的孩子吧。」
「他們已經必然沒有了母親,難到必須讓他們也失去父親嗎?那你們在拯救所謂的那些存在被拐可能性的人群時,有沒有低下頭來仔細看過他們。他們是切切實實的,沒有了爸媽,沒有家庭,沒有人可以教養。你們為了那群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人,就要犧牲在46個孩子的人生嗎?」
「在吳鏊子村這樣的環境裡,沒有了父母,他們如何生存?他們的人生觀如何建立健全?他們的未來在哪裡?」
「你們只覺得自己有理,就沒想過為什麼,這麼多年了國家對購買人口的人群都是批評教育為主嗎?你以為你站的夠高了,其實你壓根沒有!」
這段話週遊說的慷慨激昂,顯然是要藉機直接否定這件事的定性。
宋偉站如何容得他如此顛倒黑白,「如果你是這麼理解法律,我只能說,你和阮律師一樣,對法律理解的太過淺薄。什麼叫我們告了爸爸,就犧牲了46位孩子。什麼叫國家批評教育為主,就是為了讓孩子們有家人。你的理解全部都是偏頗的。」
「我們
告了爸爸,是因為爸爸犯了法,法比情大,這是你做律師必須要知道的事情,兩位律師,你們卻到現在還很糾結。」
「所謂的為了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人群,犧牲現有的孩子,這不是犧牲,是法律的正義,是還原事件的真相。真相就是,因為這些人違反法律,購買人口,導致了這些女人孩子的雙方悲劇。被買的人是無辜的,被生下來的孩子是無辜的,唯獨不無辜的人就是這些購買者,你卻要因為孩子放了他們,你這是因果倒置!」
「還有,你上升到國家層面,告訴我們,我們的要求是不懂國家的高度。真是讓人笑掉大牙。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是什麼?」他捶著胸脯質問週遊,「不僅僅是打官司,是要維護人民的利益,是要推動法律的程序。你卻把不完善的地方當作得意之處照本宣科,你算什麼法律工作者?」
宋偉這番話說完,餘瑩瑩的心就放下了。
因為她知道,贏定了。
果不其然,在被宋偉連續不斷地指出他們的思想問題和意識問題後,剩下的官司就好打多了。一是被告本來就是購買者,是有罪的,這是無可置疑的,二是餘瑩瑩這一方提供了充足的證據證明,這些被拐婦女兒童,尤其是婦女,在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