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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妙」而「笨拙」地來掩蓋自己抄襲的事實。
嶽傳新卻也是有備而來,他準備的則是日本漢卡中的漢字編碼應用程式,並對比了應用程式和日本漢卡編碼的相似之處,並由此認定:「與其說我們像智慧字型輸入法,那不如說我們更像日本的漢字輸入法,我們一切都是從日本漢字輸入中得到的靈感,我們就是針對日本漢字的二次開發!」
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對他們的材料進行了檢閱,一時之間也是難免分辨,不得不說,嶽傳新確實也總結了一些和日本漢字編碼的相似之處,甚至他還總結了目前國內某國企所使用的「自主研發軟體」和國外某知名企業軟體的相似之處,並以此為例證,來對比證明,這種程式的「相似」並不算抄襲。
他這麼一對比,場面就有些尷尬了。
如果法官判定新鋒公司抄襲「智慧字型輸入法」,那就意味著,接下來國外某知名企業軟體就可以用同樣的理由去狀告國內某國企「侵權」了,市面上也會湧現其它同類情況,這個惡劣的後果,將會不堪設想。
智慧財產權專業人員這個時候都有些茫然了,畢竟國內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並不夠完善,很多地方還沒有先例可循,可以說,審判這種智慧財產權案件,他們也是第一次,並不能確定。
而專業人員的猶豫,廳下人員自然看出來了,一時之間,眾人暗暗交頭接耳,也有記者蠢蠢欲動,畢竟這個案子最後到底走向何方,關係重大。
這時候,法院進行休庭,暫時休庭後,記者馬上撲了過來進行採訪,也有圍上嶽傳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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