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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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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載母攜載適景升,冒姓元氏。”《新唐書》說得更詳細一點:“元載字公輔,父升,本景氏,曹王明妃元氏賜田在扶風,升主其租入,有勞,請於妃,冒為元氏。”

當然,別看不起這個假冒偽劣的發家史,對他很有實用價值。後來,他混跡官場,正是這個“元”姓,才能拉下臉來,投靠肅宗的嬖臣李輔國,一下子拉近了與這位權貴的距離,也一下子拍屁拍響一步登天。“五郎大人,論親戚關係,我還應該稱呼您一聲姑姥爺呢!”

“這是從何說起?元先生!”

因為元載“性敏悟,善應對,肅宗嘉之”。李輔國本也高看一眼,聽他這一說,不由大悅。原來這個太監,因擁立有功,肅宗還都後,不但予以重用,格外賜他娶妻元氏。元載得以混進府邸,成為孃家人,得以與當道者“相暱狎”,在“權傾海內,舉無違者”的姑丈栽培下,中了頭彩似的,想不發跡也不行了,便一天勝似一天的飛黃騰達起來。

長安城鬧虎(3)

於是,他明白了,什麼叫權力?就是精明加之無恥,就是攫取加之貪婪,就是絕不感情用事,加之無所不用其極,就是不怕別人戳你的後脊樑,加之倒行逆施。所以,他後來到專橫跋扈,到兇戾狠毒,到貪黷無厭,到侈僭逾制,既是老虎吃人的行為哲學,一種實踐,一種兌現,也是他這種被壓抑的低微卑賤心理,一種釋放,一種反彈。

一個人,邪惡到了如許地步,長安城確實是要鬧“虎”了。

不久,他把他的領路人,他的姑丈一腳踢開了。背叛對他來講,有如吃餡兒餅那樣痛快。《新唐書》說,“盜殺李輔國,載陰與之謀”。看得出來,他和李勾結太深,想殺人滅口了。隨後,此人“復結內侍董秀,多與之金帛,委主書卓英倩潛通密旨,以是上有所屬,載必先知之,承意探微,言必玄合,上益信任之”。

一個曾經擁有過一切的人,一個從來就一無所有的人,在有同樣機會獲得什麼的時候,前者會表現得從容,後者會表現得急切;前者固然也貪婪,但不一定窮兇極惡,後者則必然會瘋狂攫取,而不惜竭澤而漁,永無厭足。在山林裡覓食的虎,只消吃飽了,便不再捕獲獵物,這平靜會一直到它再度感到飢餓時。可長安城裡這隻充滿了報復慾望的虎,那血盆大口,總是張著的,永無寧日。

接著,他要排除擋住他路的另一個太監魚朝恩。

凡太監,百分之九十九,是小人,而元載,這樣的出身,這樣的行徑,多年來如魚得水,混得油光水滑,即使本非小人,也必修煉成小人之尤不可。小人和小人,有時候志同道合,沆瀣一氣,有時候針尖麥芒,相互寇仇。他和李輔國,好得如同穿一條褲子,他和魚朝恩,卻頗有水火不能相容之勢。

很簡單,官場即磁場,磁極就是那位最高統治者。朝廷上下,文武百官,無不被這個磁極所吸引,而趨之,迎之,近之,附之。有點像文壇名流,出席公眾場合,美女作家緊貼,青年才俊猛圍那樣,或摟而留影,或挽而起舞,或耳鬢廝磨題詞贈詩,或門下傳授貼身教誨,這種物理學上的“場”效應,常常是不由自主的。元載想得到更多,自然要向磁極接近,魚朝恩不想讓他得到太多,自然就不讓他向磁極靠攏。

這個魚朝恩,與掃馬廄出身的李輔國不同,同是太監,他稍有文化。所謂一瓶不滿,半瓶晃盪,表現欲特強。第一,他是禁軍總司令,兵權在手,大家不得不買他賬;第二,代宗是他擁立的,要沒有他,李豫當不了皇帝,一把手也不得不讓著他點。所以,他一犯作報告的癮,就傳滿朝官員,聽他講大課,誰也不可缺席。

這就好比沒寫過小說的菜鳥,教導人們如何進行小說創作,根本不知文學為何物的狗屎,大講中國文學的當下和未來一樣。雖然,當眾放屁,這是很滑稽的,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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