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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分在午正東者反是。乃以太陰距地平黃道度之餘弦為一率,本天半徑為二率,黃道地平交角之餘切為三率,求得四率為正切,檢表得黃道高弧交角。
求初虧、復圓定交角,置食甚交周,以初虧、復圓距弧加減之,得初虧、復圓交周。減得初虧,加得復圓。乃以本天半徑為一率,黃白大距之正弦為二率,初虧交周之正弦為三率,求得四率為正弦,檢表得初虧距緯。又以復圓交周之正弦為三率,一率二率同前。求得四率為正弦,檢表得復圓距緯。交周初宮、五宮為緯北,六宮、十一宮為緯南。又以並徑之正弦為一率,初虧、復圓距緯之正弦各為二率,半徑千萬為三率,各求得四率為正弦,檢表得初虧、復圓兩緯差角。以兩緯差角各與黃道高弧交角相加減,得初虧、復圓定交角。初虧限東,緯南則加,緯北則減;限西,緯南則減,緯北則加。復圓反是。若初虧、復圓無緯差角,即以黃道高弧交角為定交角。
求初虧、復圓方位,食在限東者,定交角在四十五度以內,初虧下偏左,復圓上偏右。四十五度以外,初虧左偏下,復圓右偏上。適足九十度,初虧正左,復圓正右。過九十度,初虧左偏上,復圓右偏下。食在限西者,定交角四十五度以內,初虧上偏左,復圓下偏右。四十五度以外,初虧左偏上,復圓右偏下。適足九十度,初虧正左,復圓正右。過九十度,初虧左偏下,復圓右偏上。京師黃平象限恆在天頂南,定方位如此。在天頂北反是。
求帶食分秒,以本日日出或日入時分初虧或食甚在日入前者,為帶食出地,用日入分。食甚或復圓在日出後者,為帶食入地,用日出分。與食甚時分相減,餘為帶食距時。以一小時化秒為一率,一小時月距日實行化秒為二率,帶食距時化秒為三率,求得四率為秒。以度分收之,為帶食距弧。又以半徑千萬為一率,帶食距弧之餘切為二率,食甚距緯之餘弦為三率,求得四率為餘切,檢表得帶食兩心相距之弧。乃以太陰全徑為一率,十分為二率,並徑內減帶食兩心相距之餘為三率,求得四率,即帶食分秒。
求各省月食時刻,以各省距京師東西偏度變時,每偏一度,變時之四分。加減京師月食時刻,即得。東加,西減。
求各省月食方位,以各省赤道高度及月食時刻,依京師推方位法求之,即得。
繪月食圖,先作橫★二線,直角相交,橫★當黃道,★線當黃道經圈,用地影半徑度於中心作圈以象闇虛。次以並徑為度作外虛圈,為初虧、復圓之限。又以兩徑較為度作內虛圈,為食既、生光之限。復於外虛圈上週★線或左或右,取五度為識,視實交周初宮、十一宮作識於右,五宮、六宮作識於左。乃自所識作線過圈心至外虛圈下週,即為白道經圈。於此線上自圈心取食甚距緯作識,即食甚月心所在。從此作十字橫線,即為白道。割內外虛圈之點,為食甚前後四限月心所在。末以月半徑為度,於五限月心各作小圈,五限之象具備。
日食用數
太陽實半徑五百零七,餘見月食推日食法。
求天正冬至,同日躔。
求紀日,同月食。
求首朔,同月食。
求太陰入食限,與月食求逐月望平交周之法同,惟不用望策,即為逐月朔平交周。視某月交周入可食之限,即為有食之月。交周自五宮九度零八分至六宮八度五十一分,又自十一宮二十一度零九分至初宮二十度五十二分,皆為可食之限。
求平朔,
求太陽平行,
求太陽平引,
求太陰平引,以上四條,皆與月食求平望之法同,惟不加望策。
求太陽實引,同月食。
求太陰實引,同月食。
求實朔,與月食求實望之法同。
求實交周,與月食同。視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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