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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瞟了黎夕一眼,一臉的不屑:“小姐,我看你是來編故事騙稿費吧。對不起,恕不奉陪。”雙腳重重地在地上踏了一下,他挺起身,作勢就要離開。
“如果我說,那個被強/奸的,是我呢?”
“什麼意思?”男人驚訝的回過頭,重新回到座椅上,好奇而凝重地看著黎夕。
黎夕伸出右手:“剛剛還沒來得及介紹自己,我是江霖的養女,名叫江黎夕。”
那名程姓記者滿臉的不可置信,愣了愣,才伸出手。他幾乎預感到,或許這一次,他會得到一個驚天的秘密:“幸會,江小姐。”
黎夕從他的眼神裡,讀出了驚異。她淺淺地笑了笑,這樣,正好是她想要的。可能,這個人可以添油加醋地,把整個事情描繪成她想要的那樣。
“程記者,你大概也知道,很多年前,江霖收養了一個毒販的女兒。然而,很幸運地,那個女孩就是我。後來,事情就像我剛剛跟你講述的一樣,在我十八歲的時候,江聿琛強/奸了我。”
“然後呢?為什麼當時居然沒有一點訊息呢?”他滿臉的驚詫。
唇角微微上揚,黎夕的表情裡,含著些嘲諷的意味:“江家要瞞住這件事,你不認為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嗎?況且,在那件事發生以後,江聿琛就被送出了國外。而這個,就是江霖包庇、保護他兒子的方式。”
頓了頓,黎夕又補充了一句:“如果你不信的話,可以去查一查。八年前,江霖把他的兒子送出了國外的時間,與這件事發生的時間是吻合的。哦,對了,應該是五月十八號。”
面前的男人,已經完全沒有回答的聲音了。一雙眼睛,睜地極大,難以置信地看著黎夕:“江小姐,不介意的話,你可以把這個事情大致地講一下嗎?我用筆記一下。”
“好。”
那人掏出一本筆記本,正準備開啟時,突然仰起頭,問黎夕:“江小姐,冒昧地問一句,你為什麼要把這件事說出來呢?我想……說出來,對於你百害而無一利。況且,說出來之後,你可能會失去江家這棵大樹。而且,以後的生活,也一定不會太平。”
他拔出圓珠筆,在紙張下潦草地寫下了幾個字:“難道僅僅就是因為不甘心,所以要抖出來嗎?”他突然有些同情眼前這個女人,在十八歲的時候,遭遇非人的待遇。真是,難以想象。
“不全是。”黎夕眼神死寂,像是一種志在必得的姿態。唯有眼角,還微微彎著:“因為,我要毀了江家。他們帶給我的,我都會一一奉還。我還要,讓江聿琛和江霖——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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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總,黎夕小姐,下午去見了一個週刊雜誌的記者。”常峰站在江聿琛面前,平靜地敘述著。
“週刊記者?”埋首在合同裡的江聿琛,緩緩地抬起頭來。
“是的,是新都週刊。”
“嗯,知道了。”
“需要找人查查黎夕小姐跟他說了什麼嗎?”常峰問道。
鋼筆的筆蓋被拿起,啪地一聲,與鋼筆重合成一體:“不用。有些事情,即使你不用去查,到時候了,也會自動找上門的。”
江聿琛的話,聽起來高深莫測。常峰沒有再說話,只是輕描淡寫地離開了。
玻璃質地的窗外,是足以俯瞰Z市的美景。而密閉的空間裡,卻是形影孤綽的死寂。江聿琛輕輕倚靠在座椅上,右手玩弄著那一粒黑色的袖釦。
一左一右,依舊鏤刻著她的名字。LX,黎夕的縮寫。
他突然淡然地笑了笑,原來那天她問他,確實是因為她父親的事。而現在,她似乎正策劃著什麼呢。不過,他並不會放在心上。
因為,她好像忘了一個定理,魚兒是永遠遊不出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