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惦記著這事,兩個月後錢還給了朋友才放下心來。後來我把這招學了去,誰管我借錢,不靠譜的當然不借,靠譜的也會事先說好還錢的時間,借條也是必要的。這樣借出去錢大概四五次,對方都按時還了;有兩次忘了說,結果就拖到我親自開口要才拿回來。�
像借車這種事,除非是過命的交情,否則是不幹的。但就算是這樣,該說的還是得說。差不多兩年前,一時心軟把車借給了另一朋友,結果蹭了一塊漆,他卻不承認,最後搞得很不愉快,這次之後我就發現,借車跟借錢差不多,該事先說清楚的一定得說。�
我媽對這一點很佩服,她總說:“我就拉不下這張臉。”我說這有什麼拉不下來的,既然是幫別人,就得知道有的時候該幫,有的時候就不該幫。像按時歸還、出了問題負責這種要求,是再正當不過的,要連這你都不答應,那我憑什麼幫你啊?對方明理的倒還好,要是不明理,麻煩多了去,我可受夠了,所以養成了習慣,無論我幫人還是別人幫我,都先劃下道兒,這是責任問題。�
中國人吧,特奇怪,有時候明明是原則問題,不說出口就經常不把它當回事。�
撮合婚姻(1)
要是現在,結個屁的婚,想玩就玩,想跟誰就跟誰。分居?別逗了,在一起都能搞一夜情呢!��
那天電話回家,老太太接的,問她幹什麼呢,她說:“給人當參謀呢。”我馬上叫她打住:“您別再害人了成嗎?”老太太特不服氣:“什麼叫害人啊,我這是造福於人類。”�
我揶揄她:“是,您之前造福過兩次人類,結果人類都滅絕了。”一句話過去,那邊不搭理我了,往事不堪回首,老太終於沉默。�我媽跟我爸,都屬於熱心的老實人,但就是這種熱心的老實人,經常好心辦壞事。這幾十年他倆可沒少撮合,結果大多數都沒成,好
不容易成的兩對,後來都離了。所以我掌權後定下的第一條家規就是,不准他們再去撮合別人的婚姻,這種事情不容起鬨!�
先說第一對。那時候我還小,正上小學。我爸是從農村一步步讀出來的,家境貧寒,初中時的老師對他極好,幫了他很多,我爸一直記著老師的好。�
在80年代,我父母工作的航天系統還是不少人羨慕的鐵飯碗。三線企業青工多,且男多女少。我爸老師家孩子也多,老三是個漂亮姑娘,師範畢業,當時還沒有物件,我爸就有心幫她物色一個。�
那時候我家鄰居也是一個大家庭,5個孩子,其中兩個男孩都沒物件,小兒子那時候不過18,我爸的目光就放在了大兒子身上。說實話,這大兒子吧,長得倒還成,就是性格太悶,偏家裡還特寵,這種悶著寵的,多半都有點神。但那時候誰知道啊,我爸還覺得人家那叫老實呢,結果就介紹了。�
三姑從老家來了,花兒一樣的姑娘,鄰居家一看就不得了了,當天就愣沒讓她回我家住———後來我媽曾多次否認這個細節,說我那時候小,記錯了;得了吧,這種事兒我能記錯?笑話!�
沒幾個月就開始籌辦婚禮。後來我媽說,三姑雖然有學歷,但是畢竟家在農村,當時多少是有藉助這個婚姻來到城市生活的目的,無論哪個朝代這種事情都很正常。不過,不正常的事情後來發生了。�
結婚後鄰居家並沒有想方設法地讓三姑調來,一年過去,三姑生了一個兒子。後來三姑就發現,每次她一個人來廠裡探親的時候,得到的歡迎並不熱烈,而她要抱著孩子去,那簡直就是女皇。�
最可怕的是,那家的大兒子越來越悶,幾乎不說話,跟三姑也不說。那家是山東人,一家人吃飯得男人先吃,然後女人才吃,咱四川女性怎麼能容忍這種落後風俗,三姑不搭理,結果那家的姐姐妹妹就開始使壞,丈夫沒話說,兒子還小,工作又在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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