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 大祭(第3/4 頁)
她好親手做了送去。
百靈喜笑顏開:“誒!”可算是好了,姑娘可總算是想通了!
朝華也在等前面擺宴,等客人們都入了席,她看了眼令舒。
令舒淺吸口氣兒,跟朝華到梢間,讓丫頭守在門口,鬼鬼崇崇的樣子讓朝華看了就想笑:“你這樣一看就是在作賊。”
令舒氣得臉上微紅:“我是在替誰作賊?”說著嚥了口唾沫,“都辦好了。”
她打小就沒少使喚兩個弟弟,用他倆用得極為順手。
兩兄弟又都還是淘氣愛玩鬧的年紀,爹孃都天高皇帝遠的,膽子就更大了。
一說要讓他們倆留住沈聿,容修笑道:“四姐姐放心罷,不用咱們留他,楚六哥正留他呢。”
沈聿收到了請柬當然要來。
他誤以為容寅是殺父仇人,呆在容家那段時間,容三爺待他如子侄,而他少不了有虛與委蛇的時候。
如今容家三房有喜事,他自然要到場恭賀,以全其情。
回帖送出去,就將容家送來的彩頭盤了一遍,挑出些黃金讓白菘到山下金店兌換了銀子。休沐日時,他親自下山,到硯齋中挑了一方端硯。
沈聿知道容家必有許多親戚朋友送上名貴禮物,但這方硯已是他手頭能拿出來最合適的禮物了。
白菘哀聲嘆氣:“公子!好容易容家又把東西送回來,咱們可算不愁上京的盤纏錢了,這一出手又花了大半!”
眼下已是數米而炊,還這樣花用,省闈之後如何
上京城啊。
沈聿看兩個書僮一臉精打細算的模樣(),對他們道:省闈得名?()_[((),書院會送考。”不僅送考,落腳地也是京城的餘杭商會。
餘杭富庶,商會會館吃住都不差。
白菘蘆菔一聽,臉都泛起來光來,終於不再念叨家計艱難,公子還把餘下的幾十個銅板給了他們,讓他們切點醬肉加餐。
楚六上回已經問過沈聿為何對容家三房的事這樣開心,沈聿當時答道:“容世叔甚是厚待我,他有了嗣子,我自然高興。”
這回他見沈聿上心,也不再多問,只是玩笑道:“你送這方硯臺,倒不如把你用過的筆送幾枝去。”
如今書院上下都知道有個妙筆生花的沈聿。
萬松書院按“天、地、玄、黃”分班,沈聿頭一個月只上了五天學,就被分到了天字班。
有好些黃班的學生找到楚六,想託楚六偷拿幾支沈聿用過的毛筆給他們。
餘杭城學風盛行,學子們考試之前去各個寺廟拜香散心求考試順利都是尋常事,年年考前寺廟裡的文昌殿前都長滿了考生。
一樣是求順利,這些人便想要一支沈聿用過的筆。
楚六實在覺得好笑,被他們纏不過,對他們道:“沈兄對筆看得極嚴,數著數的用呢。”
越難拿的,反而越多人想要。
沈聿發現自己常常找不見毛筆,乾脆就在書桌右上角貼了張小白條“金不換,筆換。”
毛筆中最便宜的那種一文錢一支,讀書人稱這種筆為“金不換”,沈聿自小到大用的都是這一文一支的金不換。
貼上這張條子之後,他桌上不僅不少筆,有時還會多出幾支來,寫字時再也不會沒筆用了。
別人都換筆,楚六先還渾不在意,他差的是筆嗎?是沈兄一日一日的苦功。
他自覺如今已經算是刻苦用功,連原先的朋友們都說他像變了一個人。
等見過沈聿是怎麼讀書的,才知自己的用功不過是錦繡公子哥兒們口中的“用功”,也用自己的筆換了支沈聿的筆。
沈聿看著那隻玉管狼毫,直言:“楚兄這隻太貴了。”
“那你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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