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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愛因斯坦的幫兇?不會吧,什麼時候開始變態也開始團伙作案了?可又不象是警察。但是除了喝酒,我們也沒做什麼別的事情啊?這個,我知道我還沒到法定可以喝酒的年齡啦,可是也不用這麼興師動眾吧?要不就是他們找錯人了,本來嗎,這麼黑的天,幾位黑大哥們還都帶著墨鏡,能看清楚才怪!
10
“你們要幹什麼?”Go To把我擋在懷裡問。
“少爺請你們去一下。”為首的黑衣人畢恭畢敬地對Go To說,是日本人,說的英語裡有很濃的日本腔。
少爺?好奇怪的稱呼。
“這事跟他沒關係,我跟你們走,你們放他回去吧。”
“對不起,少爺的話,讓把您二位都請到。”黑衣男仍舊半彎著腰,語氣有禮而堅決。
他們認識Go To!還好象有什麼恩怨的樣子。我向四周看了看,除了這些黑衣人,連只蛤蟆都沒有,看來是沒有什麼希望逃脫了,只好跟著他們坐上了賊車。
車子是很少見的豪華加長轎車,車玻璃上掛著黑沙,完全看不到路,不知他們要把我們帶到什麼地方去。一路上Go To只是把我摟在懷裡,什麼話也不說。他很緊張,身體僵僵的,手心都是冷汗。
車子開了大概20分鐘,在一座三層小樓前停了下來,哇!真囂張!居然把人綁架到豪華住宅區來。我跟Go To被帶進一樓的大廳,兩個黑衣人被留下來看守我們,其餘的人都退下了。我四處打量著這個房間,不是很象一般人家的客廳,到有些象辦公室。房間正中是一張大會議桌,十把椅子,我跟Go To被拆開來放在會議桌兩側,好象正在談判的兩個對手。
我悄聲問Go To:“你認識他們?”
“恩。”Go To應了一聲,“別怕,我不會讓他們傷害你的。”
不知是不是因為酒精麻痺了大腦,我一點都不覺得怕。加拿大畢竟是法制國家,黑大哥們能把我們怎麼樣?我們又不是街頭的流浪狗,隨便誰都可以踢兩腳。看這所大房子,主人至少也是中產階級,恩,就這麼決定了,一出去我就起訴他綁架,訛他個幾十萬的。
我正在算該問他們要多少錢做精神賠償費才好,門一開,又進來了三個黑大哥。為首的一個徑直走到我的身邊站住,俯下身,用兩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端詳了一會兒,轉身問Go To:“你一定鬧著來加拿大就是為了這麼個小東西?”
這人長得還挺漂亮的,一雙桃花眼,就是一身的邪氣。言行舉止也輕浮得讓我很想用拳頭好好問候他一下。可是跟他一起進來的兩個黑大哥一左一右地按住了我。
又是個滿口混噙的混蛋,就衝這,精神損失費得多跟他要十萬!我厭惡地皺了皺眉,扭頭擺脫了他的爪子。“你最好放我們回去,不然我告你非法綁架,告得你傾家蕩產!”
“雲!”Go To對我搖了搖頭,又轉向桃花男道,“你別碰他,有什麼事衝我來。”說著想要站起來,卻被另外兩個黑大哥按住了。
“好,我這兒有份東西要你籤個字,你簽了,我就放了你們倆。”說著擺了擺頭,一個黑衣人立刻捧了一份檔案放到Go To面前。
籤什麼字?賣身契?“Go To不要籤!他不敢真的把我們怎麼樣的!”虛張聲勢的人我見多了。
“是嗎?”桃花男又一次抓住我的下巴,還用力向上抬,我的頭被抬的都快跟天花板平行了,然後他居然附下身吻住了我!還在我的唇上又吸又咬。
“嗚——嗚——”我掙扎著想張嘴咬他,無奈他把我的下巴抬得太高了,我的嘴幾乎動不了,雙手又被兩個黑衣鬼抓住了,於是我抬腿狠狠地踢到了他的小腿上。
桃花男狠狠抽了我個嘴巴,抱著自己的小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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